以之从文言文用法

1.古代文言文里,以,之,为,于,的用法

文言虚词 以 文言翻译 yǐ (1)用;使用。

《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 (2)做。

《子路、曾、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哉?” (3)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美于徐公。”

(4)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十五城请易璧。”

(5)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6)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捕蛇独存。”

《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7)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

《苏武传》:“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8)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9)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近,则游者众;险~远,则至者少。”

(10)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入。”

⑾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⒀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贻之。”

⒁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表示在叙说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

~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⒃通“已”。已经。

《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怪之矣。” 太多了内容,这里有文言文十八个虚词的详情用法/gwxx/wywxc。

2.以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①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

②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哉?”

③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美于徐公。”

④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十五城请易璧。”

⑤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⑥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⑦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⑧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⑨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近,则游者众;险~远,则至者少。”

⑩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入。”

⑾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⒀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贻之。”

⒁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⒃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怪之矣。”

3.“之”的用法(文言文)

(1)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

“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

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

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

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

(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

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

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

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2)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4.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穿础扁飞壮读憋嫂铂讥"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 “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5.“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其实,只要我们平时在学习中多思考、多总结,文言文的学习并不难

6.文言文 以 的用法

以

yǐ

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甚:不~急乎?

11. 及,连及:富~其邻。

7.文言文中以的用法

以 yǐ 〈动〉(1) (象形。

甲骨文字形象。金文字形,象人。

本义:用)(2) 同本义。有一部分现已弱化成了介词 [use] 以,用也。

——《说文》以,用也。——《小尔雅》凡师能左右之曰以。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封疆社稷是以。——《左传·定公十年》纯以形式。

——蔡元培《图画》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3) 又如:以手代足(爬行。表示甘愿认错受罚);以疏间亲(关系疏远的人离间关系亲密的人);以耳为目(把听到的当作亲眼目睹的);以指测河(用手指测量河水的深浅。

比喻达不到目的)(4) 使,令 [take] 向欲以齐事王攻 宋也。——《战国策》(5) 又如:以彰其慢(公开过失);以介眉寿(祝寿之词);以夷攻夷(使夷人自相攻伐)(6) 凭借;仗恃 [depend on] 富国以农,距敌恃卒。

——《韩非子》(7) 认为,以为 [consider as ] 我以日始出。——《列子·汤问》(8) 又如:以众暴寡(以人多势众的一帮去欺凌、迫害人少势弱的一方)(9) 做,从事 [do] 教育事业最有意义,情愿终身以之的。

——叶绍钧《倪焕之》词性变化-------------------------------------------------------------------------------- ◎ 以 yǐ 〈名〉(1) 原因,缘故 [reason]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诗·邶风》(2) 无固定职业的人 [unoccupied person] 以闲民。

——《拾雅》候疆候以。——《诗·周颂》(3) 以色列的简称 [Israel]。

如:阿以战争 ◎ 以 yǐ 〈介〉(1) 把,拿 [using;taking;by means of ]——表示对事物的处置 俱以情告。——《世说新语·自新》以刀劈狼。

——《聊斋志异·狼三则》(2) 又如:以力服人(用强制的手段使人服从)(3) 依,按,凭 [in accordance with;by]——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或前提。犹言凭、根据 何以谓之文。

——《论语》以残年余力。——《列子·汤问》以我酌油知之。

——宋· 欧阳修《归田录》以大中丞抚 吴者。—— 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以乡人子谒余。

——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以其智力为也。——清· 龚自珍《病梅馆记》(4) 又如:以膺大统(继承帝位);以天自诿(听天由命);以时(按时;依时)(5) 在,于 [in]——表示行动的时间、处所或范围 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柳宗元《断刑论》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余以乾隆。

—— 清· 姚鼐《登泰山记》(6) 从,自,由 [from]——表示行动或变化的起点 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仁者。——《潜夫论》今以长沙, 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史记》(7) 又如:以下(下等;下层);以下之人(下等人;奴婢);以繁调简(清代府、州、县缺,有繁有简,分为最要、要、中、简四等。如山东是繁缺,安徽是简缺,从山东到安徽,是以繁调简);以郄视文(从缝隙里看杂色文采。

比喻见识浅陋狭隘) ◎ 以 yǐ(1) 为 [in order to;so as to;for]。如:以身殉职(为忠于本职工作而贡献出生命);以为后圆(为以后作打算)(2) 因为,由于 [because of]——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 以贪勤民。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吾以捕蛇独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成以其小,劣之。

——《聊斋志异·促织》汝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清· 袁枚《祭妹文》以数谏故。

——《史记·陈涉世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岳阳楼记》(3) 又如:以致(表示由于上文所说的情况,引出了下文的结果);以人废言(由于人不好,对其言论也加以否定);以利累形(因追求利禄而危害身体);以私害公(谓因私情而损害公道或公德);以理去官(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以噎废食(由于吃饭打噎,便不敢再进食。

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就停止应做的事情);以辞害意(因拘泥于辞义而误会或曲解作者的原意)(4) 和,而 [and;as well as ]——表示并列关系 夷以近。

——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载以来。——清· 周容《芋老人传》一鸡瞥来,径进以啄。

——《聊斋志异·促织》(5) 则,那么 [then]——表示条件关系 战而不胜,以亡随其后。——《战国策》(6) 才 [only]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宋· 苏洵《六国论》以至于寸。(才达到一寸。)

——《后汉书·列女传》(7) 表目的或结果等 [aim;target] 智叟无以应。——《列子·汤问》◎ 以 yǐ 〈助〉(1) 用在单纯方位词或时间词之前,表示时间、方位、数量、质量、范围之类的界限 日观以西峰。

——清· 姚鼐《登泰山记》(2) 加在句中,表示语气的舒缓或调整节奏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诗·邶风》(3) 加在句尾,不示肯定语气 夫晴蛉其小者也,黄雀因是以。

——《战国策》(4) 加在能愿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如:可以;得以; 能以。

8.从在古文中的用法

者

⑴指人、物、事、地点等,相当于“。。的”或“。。的人(东西、事情、地方)。”例:

①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者:指人)

②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祀、供宾客乎?

③其他祖父积、子孙弃者无论焉。(者:指事。)

④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

⑤当其南北分者,古长城也。

⑥僻不当道者,皆不及往。

⑦循表而夜涉,溺者千有余人。

⑧谁为大王为此计者:(者:指人)

⑨客何为者?(者:指人)

⑩大率用根者,若有宿根,须取无茎叶时采。(者:指物,药)

(11)又可怪者,在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者:指病)?

(12)亦余昔年欲登未登者。

⑵与“若”之类字组成某种词组,或单用,表示比拟,相当于“。。的样子”、“。。似的”。例:

①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

②言之,貌若甚戚者。

⑶放在主语之后,表示提顿或判断。例: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②陈胜者,阳城人也。

③廉颇者,赵之良将也。

④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⑤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

⑷放在主语之后,引出原因。例:

①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

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

③而安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在也。

④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⑤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⑥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⑸放在疑问句末,表示疑问。例:

何者?上下之分也。

⑹放在假设复句中,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的话”。例:

①入则无法家弗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②尽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③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⑺放在“有”字的宾语之后,表示提顿。例:

①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

②有郭四者,凡四杀人。

③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

⑻放在数词之后(翻译时,要根据所列事物,在数词词后加上相应的量词和名词)。例:

①或异于二者之为,何哉?(二者:两种心情。)

②此数者用兵之患也。(此数者:这几点。)

⑼放在后置的定语这后,相当于“的”。例:

①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定语是“可使报秦者”,中心词是“人”。

②于是令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

⑽放在时间词之后,表示停顿,起调整音节作用。例:

①近者奉辞伐罪。

②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

③远者数世,近者及身。

(11)放在陈述句末,表示陈述结束。例:

①送之至湖口,因得观所谓石钟者。

②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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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也”:----《韩非子·八经》:“任事也无重……处官也无私。”《说苑·政 也理》:“鲁无君子也,斯焉取斯。”也均作“者”义解,而见古书中“者”“也”可互用。(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414页)

9.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10.初中文言文中“之”“而”“以”的用法整理

1.之

“之”作为虚词,一般是做代词或主次,另外“之”在文言文中有时也作动词。

(1)代词。可做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

(2)助词,可作结构助词,音节助词等。

做音节助词时,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做结构助词是,作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案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3)动词,可译为“到”“往”。

2.而

“而”是古代汉语里使用很频繁的一个虚词,常用作连词,有时也做代词、助词。

(1)“而”作为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局,可表示并列关系、承接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修饰关系等。

表并列关系时,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表承接关系时,在意思上往往是一种顺接,前后语义相承,但不是并列的,也没有转折的意思,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表递进关系时,可译为“而且”“并且”或不译。

表转折关系时,可译为“但是”“可是”“却”。

表修饰关系是,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2)作用代词。一般用作第二人称,可译为“作”作定语时,译为“你的”。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锯末,表示限制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3.以

(1)作介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产生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条件及其他,可视情况为“把”“拿”“用”“凭借”“按照”“依靠”等。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相当于“于”“在”。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无以(亡以)”是一个凝固结构,“椅子后面不带宾语。“无以”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的意思。

(2)“以”做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见上)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实力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4)“以”还可以做动词用,可译为“认为”。

以之从文言文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