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之刘凝之与沈麟士
1.文言文之刘凝之与沈麟士
原文:
刘凝之为①人认所著履②,即与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还,不肯复取。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③履耶?”即予之。邻人得所失履,送还,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
此虽小事,然④人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选自《东坡志林》)
注释:
①为:被。②所著履::穿的鞋。③卿:你。④然:但是,转折连词。
译文:
刘凝之被人指认说自己穿的鞋是这人的,就把自己的鞋子给了他。那人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把刘凝之的鞋子送还回来。刘凝之不肯再要了。沈麟士也被邻居指认说自己穿的鞋子是邻居的。沈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就给他了,邻居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送回来沈麟士的鞋,沈麟士说: “不是你的鞋吗?”笑着收下了。
这虽然是小事,但是处世应当像沈麟士,不应当学刘凝之。
2.<书.隐逸列传>刘凝之如何翻译
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江人.父亲期公,任衡阳太守;哥哥盛公,性情高傲,没有做官.凝之倾慕老莱子,严子陵的为人,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赠送给弟弟和侄子,在荒郊野外盖房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食物不吃,州里的人都很推重他的德行.州里多次尊敬地推举他任西曹主簿,推荐他出任秀才,他都没有就任. 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铨的女儿,陪嫁很丰厚,凝之全部分散给了亲友.妻子也能不羡慕荣华富贵,与凝之一起安于勤俭贫苦的生活.夫妻二人一起乘坐竹子做的粗陋的车子,到集市上去购物卖掉多余的产品,所得钱财除了应付日用以外,全部施舍给别人.他们受村里人的陷害,一年要交三次公粮,但只要让他交他就交.有人误认他所穿的木拖鞋是自己的,他笑着说:"我穿的这双已坏了,让家里人找一双新的给你吧."后来这个人在田里找到了遗失的那双木拖鞋,把凝之的那双送去还给他,他却不肯再要.
元嘉初年,皇帝征地为秘书郎,他没有就任.临川王刘义庆,衡阳王刘义季镇守江陵,一起派遣使者去慰问他.凝之回信署名时自称仆人,不按一般人的礼节行事. 有人讽刺这一点,凝之说:"过去老莱子对楚王自称仆人,严子陵也和光武帝分庭抗礼,没有听说巢父,许由对尧,舜称臣."当时戴顒写信,也称仆人.
有一年荆州粮食歉收,刘义季想到凝之可能会饿死,赠给他十万钱.凝之非常高兴,把钱拿到集市的入口处,看见面有饥色的人,都分送给他们,一会儿功夫钱就用完了.他生性爱好山水,有一天,带着妻子和孩子泛游江湖,隐居在衡山南面.登上崇山峻岭,在荒无人迹的地方盖了小房子,住在里面,采药炼丹,修身养性,妻子儿女依从他的志愿行事.元嘉二十五年去世,时年五十九岁.
3.宋书隐逸列传刘凝之如何译
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江 人。
父亲刘期公,任衡阳太守。哥哥盛公,性情高傲,没有做官。
凝之倾慕老莱子、严子陵的为人,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赠送给弟弟和侄子,在荒郊野外盖房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食物不吃,州里的人都很推重他的德行。州里多次尊敬地推举他为西曹主簿,推荐他为秀才,他都没有答应。
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铨的女儿,陪嫁很丰厚,凝之全部分散给了亲友。妻子也能不羡慕荣华富贵,与凝之一起安于勤俭贫苦的生活,夫妻二人一起乘坐竹子做的粗陋的车子,到集市上去购物和卖掉多余的产品,所得钱财除了应付日用以外,全部施舍给别人。
他们受村里人的陷害,一年要缴三次公粮,但只要让他们缴他就缴。有人误认为他所穿的是木底鞋是自己的,他笑着说:“这双我穿破了,现在让家里人找一双新的给你。”
后来这个从在田里找到了遗失的那双木底鞋,把凝之的那双送去还他,他却不肯再要。元嘉初年,皇帝征他为秘书郎,没有就任。
临川王刘义庆、衡阳王刘义季镇守江 陵。一起派遣使者去慰问他。
凝之回信署名时自称仆人,不按一般人的礼节行事。有人讽刺这一点,凝之说:“过去老莱子对楚王自称仆人,严子陵也和光武帝分庭抗礼,没有听说巢父、许由对尧、舜称臣。”
当时戴顒给衡阳王刘义写信也称仆。有一年荆州粮食欠收,刘义季想到凝之可能会饿死,赠给他十万钱,凝之非常高兴,把钱拿到集市的入口处,看见面有饥色的人,就分送给他们,一会儿工夫钱就分完了。
他生**好山水,有一天带着妻子和孩子泛游江湖,隐居在衡山南面。登上崇山峻岭,在荒无人迹的地方盖了小房子,住在里面,采药炼丹,修身养性,妻子和孩子都依从他的志愿行事。
元嘉二十五年去世,时年59岁。原文:《宋书·隐逸列传》--南朝沈约 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江人也。
父期公,衡阳太守。兄盛公,高尚不仕。
凝之慕老莱、严子陵为人,推家财与弟及兄子,立屋于野外,非其力不食,州里重其德行。州三礼辟西曹主簿,举秀才,不就。
妻梁州刺史郭铨女也。遣送丰丽,凝之悉散之亲属。
妻亦能不慕荣华,与凝之共安俭苦。夫妻共乘簿笨车,出市买易,周用之外,辄以施人。
为村里所诬,一年三输公调,求辄与之。有人尝认其所着屐,笑曰:“仆着之已败,令家中觅新者备君也。”
此人后田中得所失屐,送还之,不肯复龋 元嘉初,征为秘书郎,不就。临川王义庆、衡阳王义季镇江 陵,并遣使存问。
凝之答书,顿首称仆,不修民礼。人或讥焉。
凝之曰:“昔老莱向楚王称仆,严陵亦抗礼光武,未闻巢、许称臣尧、舜。”时戴顒与衡阳王义季书,亦称仆。
荆州年饥,义季虑凝之饿毙,饷钱十万。凝之大喜,将钱至市门,观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立荆性好山水,一旦携妻子泛江湖,隐居衡山之阳。
登高岭,绝人迹,为小屋居之;采药服食,妻子皆从其志。元嘉二十五年,卒,时年五十九。
扩展资料:宋书的历史:《宋书》一百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梁沈约撰。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
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
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南齐永明五年(公元487年)春,又命沈约修撰宋书。
这时沈约为太子家令,兼著作郎。他依据何承天、徐爰等人的旧作补充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永明六年(公元488年)二月完成纪传七十卷。
沈约在当时的奏文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可见宋书的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在八志中,《宋书·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宋书·律历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宋书·乐志》称邹衍为邹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
可见宋书的最后定稿,当在齐萧鸾称帝(公元四九四年)以后,甚至在梁武帝即位(公元502年)以后了。与沈约同时或稍后,南齐时有孙严著宋书六十五卷,王智深著宋纪三十卷,梁代有裴子野著宋略二十卷,王琰著宋春秋二十卷,鲍衡卿著宋春秋二十卷。
但这些著作都已亡佚,关于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现在就只有沈约的这部宋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宋书。
4.刘凝之与沈麟士翻译
刘凝之为人认所着屐,即予之。此人后得所失屐,送还,不肯复取。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着屐
翻译:
刘凝之被人指认所穿木屐是乃是己物,他当即给木屐给了此人。后来此人找到自己丢失的木屐,即把刘凝之所给木屐送还,但刘凝之却不肯收回。同样沈麟士也被邻居指认拿了他的木屐,麟士笑回道:“这是你的木屐?”当即给了邻居。邻居后来找到了自己所丢失木屐,遂把沈麟士的木屐送还。麟士只说道:“这不是你的木屐?”笑这拿回了自己的木屐。虽然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细节,但我们为人出世,就应该像沈麟士一样。
5.刘凝之与沈麟士
刘凝之有一天被人误认穿了人家的鞋,刘马上就脱下还了。后来那人找到自己丢失的鞋,送还刘凝之的鞋,刘却不肯要了。沈麟士也是被认为穿了邻居的鞋,沈笑:“是您的呀?”笑着给了邻居。后来邻居找到了自己的,送还,沈又笑:“不是您的?”又笑着接受。
东坡说:“此虽小节,然人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中国有句古话:“得饶人处且饶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何对待人与人之间的误解和他人过失。
通过刘凝之与沈麟士二人的态度和境界对比,要象沈麟士,更加拥有宽容包容的心。
6.刘凝之与沈麟士翻译大哥大姐帮帮小弟
刘凝之为人认所着屐,即予之.此人后得所失屐,送还,不肯复取.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着屐,麟士笑曰:“是卿屐耶?”即予之.邻人后得所失屐,送还之.麟士曰:“非卿屐耶?”笑而受之.此虽小节,然人处世,当如沈麟士.翻译:刘凝之被人指认所穿木屐是乃是己物,他当即给木屐给了此人.后来此人找到自己丢失的木屐,即把刘凝之所给木屐送还,但刘凝之却不肯收回.同样沈麟士也被邻居指认拿了他的木屐,麟士笑回道:“这是你的木屐?”当即给了邻居.邻居后来找到了自己所丢失木屐,遂把沈麟士的木屐送还.麟士只说道:“这不是你的木屐?”笑这拿回了自己的木屐.虽然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细节,但我们为人出世,就应该像沈麟士一样.。
7.刘凝之为人认所著履,即与之
小题1:为:被。与:给。
小题2:又有沈麟士也被邻居认出所穿的鞋是自己的,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吗?”
小题3:示例一:同意。因为沈麟士体现出宽容豁达的处事态度。示例二:不同意。(言之成理即可)
小题1:
试题分析:要求学生对文言文中重点词语的释义掌握要具体、精确,更要培养课内向课外迁移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能准确地理解课外文言文的重点字词。如;这里“为”是“介词,被”。
小题2:
试题分析:要求翻译的句子中往往有一些关键的词,这些词往往是一些实词,他们影响着句子的含义,当然,在老师阅卷时这些关键的词就成了评分的 “分点”。这里“著”为关键词。
小题3:
试题分析:要求在理解文章内容、把握文章主旨及作者观点态度的基础上,能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和个人认识,对文章做出评价,阐发个性化的有创意的阅读。学生能扣住观点,说出自己的感悟,并能联系生活实际,扣原文主题进行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