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 卖
- 拼音
- [diǎn mài]
- 注音
- ㄉㄧㄢˇ ㄇㄞˋ
- 繁体
- 典賣
- 是否常用
- 是
- 更新时间
- 2025年
典卖的意思
词语解释
典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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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典卖 diǎnmài
[pawn] 俗称活卖。旧时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期满后再赎回,愈期不能赎回,即被视为出卖
辞典解释
典卖 diǎn mài ㄉㄧㄢˇ ㄇㄞˋ以财产约定出卖,期满后可照原价赎回。
《红楼梦.第一三回》:「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没有典卖诸弊。」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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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卖
典卖,又称“活卖”。是指中国历史上买卖不动产的一种方式。指将房屋、田地等不动产出典于人,收取一定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原价回赎。与绝卖不同:绝卖是所有权的转移,不能赎回,而典卖则是附条件的、临时的所有权的转让,可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原物,过期不赎才视为绝卖。始见于《唐明律合编》转引“元律”:“诸典卖田宅,从有司给据立契。”明清律均规定:不税契者,不过割者,重复典卖者,均应依法治罪。
典卖的单字解释
典卖的相关成语
【典卖】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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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记载第一个桃花贱,谁在,哪里典卖第一根紫玉钗。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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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卖的流转形态使土地同时发挥了融资功能与使用权转移的功能,出典人保有土地的所有权,典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享有土地的用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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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归纳评价了两宋法律关于田宅典卖的法律制度规范,主要指出其不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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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媳妇死于非命,家中旧物几乎典卖殆尽,今后我们母子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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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记载第一个桃花贼,谁在哪里典卖第一支紫玉钗。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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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实践与政府的积极规范下田宅典卖在两宋时期逐渐制度化,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田宅典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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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田宅交易十分活跃,尤其是田宅的典卖交易方式在两宋时期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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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部分交代了文章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并对“典卖”的含义做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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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声明这是破例,在此地之外,如果西洋人再私行典卖旗地,就要按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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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考证可以看出,该制度可能源起于南北朝时期的典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