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案

1.案在古文中的几种解释,请各举例说明一下

案

àn

〈名〉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案

⒈长方形的桌子:书~。拍~叫绝。

⒉记事的或储存备查的文件:有~可查。档~。

⒊提出计划、办法,提供讨论研究的文件等:提~。议~。草~。方~。

⒋事件:惨~。

⒌涉及法律的事件:法~。办~。破~。冤~。

⒍搁物品的板架:~板。肉~。

⒎〈古〉用于端饭的木盘。

⒏同"按⒋"。

2.文言文20篇

搞定实词虚词就行了,文言文2000都不止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郕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

(《烛之武退秦师》,代指阙秦以利晋这个事件) 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灭吴》,代词,他们) 与坐谈,问之客曰。

(《邹忌讽齐王纳谏》,代词,这件事)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滕王阁序》)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谏太宗十思疏》)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君之所知也。

(《烛之武退秦师》) 其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

(《谏太宗十思疏》,他的。)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勾践灭吴》,她的。) (二)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

(《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家焉。

(《愚溪诗序》) 盖其流甚下,不可以溉灌。(《愚溪诗序》)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二、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祭十二郎文》,难道。)

三、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吾其还也。

(《烛之武退秦师》) 而 一、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

(《滕王阁序》)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触龙说赵太后》)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

(《谏太宗十思疏》) (四)表示。

3.文言中的案是什么意思

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4.古文中“案”有哪些解释

案àn〈名〉形声。

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同本义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

――《史记•田叔列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又如:捧案;案杯(案酒)无靠背的坐具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

――《周礼•天官》长方形的桌子案,几属。――《说文》权拔刀斫前奏案。

――《三国志•周瑜传》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案⒈长方形的桌子:书~。

拍~叫绝。⒉记事的或储存备查的文件:有~可查。

档~。⒊提出计划、办法,提供讨论研究的文件等:提~。

议~。草~。

方~。⒋事件:惨~。

⒌涉及法律的事件:法~。办~。

破~。冤~。

⒍搁物品的板架:~板。肉~。

⒎〈古〉用于端饭的木盘。⒏同"按⒋"。

5."案"在文言文的多种解释以及出处

案首(查考记录。

备~。议~;案杯(案酒)(4)无靠背的坐具 [stool]师田。

――《论衡·道虚》(15)又如,令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2)考查,研求 [check;examine;explore]召有司案图。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案验(审案定罪);案杀(查办处死)(6)查讯、审问 [interrogate;question]使长安丞案贤。――《汉书·赵尹韩张两传》(7)又出有案问。

(8)又案之罪立具。(9)又案验甚急。)

――《周礼·天官》(5)长方形的桌子 [long usu。可放在柜台上面的小型磅秤案牍àndú[official correspondence] 公事文书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一案一卷,故称案卷。

拍~而起。(2)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counter scale] 台秤。

有~可查。~卷。

――《三国志·周瑜传》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成妻纳钱案上。

――陆机《答张士然》无案牍之劳形。――唐·刘禹锡《陋室铭》(10)又如?――《红楼梦》(8)又如:办案。

提~。方~。

――《说文》权拔刀斫前奏案;结案;案由(案件的内容提要)(9)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documents;case]终朝理文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君臣葬其衣冠。――《后汉书·梁鸿传》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3)又如:捧案:案坐,案治(查办),案之,无出血,病旋已。――《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朕使侍医伍宏等内侍案脉。

从木,安声。书~。

条~;议案;草案(11)狱讼的案卷 [records。(师田:~子。

~板,置之案头。――《三国演义》案语ànyǔ[author's comments Cremarks] 同“按语”案子ànzi(1)[long table]∶狭长的桌子(2)[legal case] [口]∶案件案àn ㄢˋ(1)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切肉用的小木板案秤ànchèng[platform scale。

――清·方苞《狱中杂记》(12)又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今指各单位分类保存以备查阅的文件案例ànlì[case] 已有的可作典型事例的案件案情ànqíng[details of a case。

破~。(4)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齐眉(形容夫妻相敬),wooden table]案,几属,薄暮不遑瞑。

――唐·刘禹锡《陋室铭》案犯ànfàn[criminal] 作案后未被抓获或在审的人案件ànjiàn[cases at law court] 有关诉讼或违法的事件刑事案件案卷ànjuàn[records;leading points of a legal case] 案件发生的过程。――《汉书·王嘉传》案板ànbǎn[kitchen chopping board] 厨房里切菜;archives;dossier;files] 古代官署分类存档的文件:加案案àn〈动〉(1)按;用手向下压 [press down]案灌夫项:出师或田猎;伏案;条案。

(10)切[脉] [feel]则刺其足心各三所。――《聊斋志异·促织》(6)又如:书案。

又指清朝科举考试时县、府及院试的头名)(4)查办 [investigate and deal with accordingly]收案致法。――《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下有司案验。

――《汉书·息夫躬传》(5)又如。血~。

~件。~例。

~犯;案检(案卷)(14)按语。同“按” [note]案;archives;dossier;files]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方案;提案,拍案(拍桌子)(7)案件 [legal case]这么说来;破案;定案,却怎么了结此案。

~牍。(3)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

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2)同本义 [footed vessel]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王充《论衡·问孔》(3)又如:案举(考核并举荐);案事(考问事实)、情况案头àntóu[on the desk] 几案上或书桌上操自写“一合酥”三字于盒上,则张幕设案。(13)又如:案记(卷宗文录)案àn〈名〉(1)(形声。

文言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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