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文言文翻译
1.法文言文翻译:“法”的意思
法fǎ
古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又有记载云“法”是一种与鹿和牛类似的神兽,在古代人们将它作为断案的工具,每当办案时出现多个嫌疑人的时候,人们通常把它放出来,它如果用犄角顶谁,谁就是罪犯。
1、同基本义 [act;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penal law;law]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2、法令;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汉法令非行也。——汉·贾谊《治安策》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战国·墨翟《墨子》
3、标准;模式 [norm;standard;model]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4、方法;办法 [method]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5、尊称佛家的事物 [Buddhist]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清·全祖望《梅花岭记》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2.法字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总结
法
fǎ
法1
①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ㄧ犯~ㄧ变~ㄧ军~ㄧ婚姻~ㄧ绳之以~。
②方法;方式:办~ㄧ用~ㄧ土~ㄧ加~。
③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帖ㄧ~书ㄧ效~ㄧ取~乎上。
④仿效;效法 :师~ㄧ~其遗志。
⑤佛教的道理:佛~ㄧ现身说~。
⑥法术:作~ㄧ斗(dòu)~。
⑦(Fǎ)姓。
法2
[fǎ]法拉的简称。
3.文言文中的”法“是什么意思
古文中“法”字的意思:
①法令;法律;制度。《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
②标准;法则;规律。《礼记·中庸》:“是故君子动而世为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察变》:“此物能寒,法当较今尤茂”
③方法;做法。《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采草药》:“古法采草药多用二、八月。”
④效法;仿效。《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察今》:“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
⑤佛教的道理。高适《赠杜二拾遗》:“听法还应难。”
4.古文中“法”字是什么意思
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义古今变化不大,在古代有时特指刑法,后来由“法律”义引申出“标准”、“方法”等义。
现代汉语的“法”多指由统治者(统治集团,也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一切规范的总称。 法古字写作“灋”,最早见于西周金文。
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执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传说中一种能明辨善恶是非的神兽;“去”是去除坏人的意思。 扩展资料 相关词组 (1)法力 原指宗教法术的除妄伏魔之力,后泛指所有超人的神力。
语出《维摩经·佛国品》:“法王法力超群生,常以法财施一切。” 法力是施展法术的力量源泉,可通过冥想或者吸收魔晶石来补充恢复,随着锻炼,最大法力值可以获得提升。
(2)刀法 指刻印、烹饪或练武术过程中用刀的技法。 篆刻刀法是镌刻印章运刀的方法,按刻法分单刀和双刀;武术刀法是练武术的人练刀的方法套路;烹饪刀法是对原料切割的具体运刀方法。
(3)办法 指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现今也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 例句:他不答应,你也拿他没办法。
(4)合法 指人们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 广义的合法,即法治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一切行为。
实际上就是法律宽容的、不加追究的行为。狭义的合法行为,即法律调整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主体在自己意志支配下实施的,符合法律规范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从而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5.文言文中的”法“是什么意思
古文中“法”字的意思:①<名>法令;法律;制度。
《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②<名>标准;法则;规律。
《礼记·中庸》:“是故君子动而世为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察变》:“此物能寒,法当较今尤茂”③<名>方法;做法。
《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采草药》:“古法采草药多用二、八月。”
④<动>效法;仿效。《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察今》:“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⑤<名>佛教的道理。
高适《赠杜二拾遗》:“听法还应难。”。
6.文言文中的”法“是什么意思
法的古汉语意思
fǎ
①<;名>;法令;法律;制度。《察今》:“故治国无~则乱。”
②<;名>;标准;法则;规律。《礼记?中庸》:“是故君子动而世为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言而世为天下则。”《察变》:“此物能寒,~当较今尤茂”
③<;名>;方法;做法。《谋攻》:“凡用兵之~,全国为上。”《采草药》:“古~采草药多用二、八月。”
④<;动>;效法;仿效。《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常可。”《察今》:“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
⑤<;名>;佛教的道理。高适《赠杜二拾遗》:“听~还应难。”
7.《法仪》文言文翻译
原文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
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2)。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
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3),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1] 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4),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
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
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
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
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
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羊(5),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
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
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
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
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僇于天下。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
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
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注释 (1)法仪即法度、准则之意。墨子认为,天子、诸侯治理天下、国家必须以天为法,以天意为归。
而所谓天意,实即就是墨家学派所主张的兼爱兼利原则。篇中以古代圣王和暴君为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指出“爱人利人”即可得福,“恶人贼人”必然招祸。
(2)县:即“悬”的本字。(3)放:通“仿”。
(4)辩:通“辨”。(5)■:同“刍”。
翻译 墨子说:天底下办事的人,不能没有法则;没有法则而能把事情做好,是从来没有的事。即使士人作了将相,他也必须有法度。
即使从事于各种行业的工匠,也都有法度。工匠们用矩划成方形,用圆规划圆形,用绳墨划成直线,用悬锤定好偏正,(用水平器制好平面)。
不论是巧匠还是一般工匠,都要以这五者为法则。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标准,一般工匠虽做不到这样水平,但仿效五者去做,还是要胜过自身的能力。
所以工匠们制造物件时,都有法则可循。现在大的如治天下,其次如治大国,却没有法则,这是不如工匠们能明 辨事理。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假若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何如?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
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从学的师长为法何如?天下做师长的很多,但仁爱的少。
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师长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
假若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何如?天下做国君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
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父母、师长和国君三者,都不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最好是以天为法则。天的运行广大无私,它的恩施深厚而不自居,它的光耀永远不衰,所以圣王以它为法则。
既然以天为法则,行动作事就必须依天而行。天所希望的就去做,天所不希望的就应停止。
那么天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呢?天肯定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怎么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呢?这是因为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的缘故。
怎么知道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呢?因为人类都为天所有,天全部供给他们吃的。现在天下不论大国小国,都是天的国家。
人不论长幼贵贱,都是天的臣民。因此人无不喂牛羊、养猪狗,洁净地准备好酒食祭品,用来诚敬事天。
这难道不是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天既然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为何能说天不要人相爱相利呢?所以说:“爱人利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福;相互厌恶和残害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祸。所以说:杀害无辜的人,会得到不祥后果。
为何说人若相互残杀,天就降祸于他呢?这是因为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 以前的圣王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对天下百姓全都爱护,带领他们崇敬上天,侍奉鬼神。
他们给人带来的利益多,所以天降福给他们,使他们立为天子。天下的诸侯,都恭敬地服事他们。
暴虐的君王桀、纣、周幽王、。
8.法雄传的文言文原文翻译
法雄字文强,扶风县人。齐襄王法章之后代。秦国灭了齐国,子孙不敢称田姓,所以用法做氏。宣帝时,迁三辅,世代作二千石。法雄起初在郡里作功曹,后来升至太傅张禹府,举雄高第,授职平氏长。法雄长于政事,喜欢揭发坏人,盗贼很少发生,官吏百姓畏爱他。南阳太守鲍得上其理状,升为宛陵县令。
永初三年(110),海贼张伯路等三千多人,戴着红帽子,穿着红衣,自称“将军”,进犯沿海九郡,杀了二千名令长。起初,朝廷派侍御史庞雄督促州郡兵士攻击他们,伯路等投降,不久又聚在一起。第二年,伯路又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多人称“使者”,攻厌次城,杀长吏,转入高唐县,烧官寺,释放囚犯,头目都称“将军”,一起朝见伯路。伯路戴五梁冠,佩印绶,党羽越来越多。朝廷就派御史中丞王宗拿着符节调集幽州、冀州各郡兵马,共数万人,并提拔法雄做青州刺史,与王宗合力讨伐他们。连战破贼,斩首溺死好几百人,其余都逃跑了,收缴器械财物很多。恰逢赦免的诏书到了,贼人还认为军甲没有解除,不敢回来投降。于是王宗召集刺史太守共同商议,都认为应当马上进行攻击。法雄说“:不能这样。兵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勇气不可仗恃,不能操必胜之权。贼人如果乘船出海,深入远岛,攻打就不那么容易。等到赦令到了,可暂时收兵,来安慰引诱他们,势必解散,然后再想办法,可以不战而获得安定。”王宗同意,立即罢兵。贼人听了大喜,于是发还掳掠的人。而东莱郡兵独未解除兵甲,贼人又惊恐,逃至辽东,停留岛上。
五年(112)春,缺乏粮食,又包抄东莱间,法雄率领郡兵攻破他们,贼人逃回辽东,辽东人李久等共起斩平他们,于是州界清静了。法雄每次巡行各部,登记囚徒,观察颜色,多能得到案情的真假,长吏不执行法令的都被解除印绶而离职。法雄在州四年,升为南郡太守,断狱省少,户口增多。郡临近江沔,又有云梦薮泽,永初年间,多虎狼的侵扰,前太守悬赏招募猎人捕捉,被虎狼之害的很多。法雄便发公文给属屈道“:凡虎狼之在山林,等于人民之居城市。古时最开化的时代,猛兽不侵扰,都由于皇上恩信宽泽,仁德遍及飞禽走兽。太守虽然不够仁德,但不敢忘记这种意义。文件到达后,一律毁坏槛井,不得到山林乱捕野兽。”从此以后虎害稍止,百姓得到安居。在郡几年,连年丰稔。元初年间死于官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