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说文言文

1.求《字说》的古文原文及翻译

字说此书为北宋王安石所撰,共二十卷(一说二十四卷)。

《宋史·王安石传》说:“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擢进士上第。

拜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作《字说》,多穿凿附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英得自各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而不用。”

后来新政既罢,此书遭禁而湮没,至今不传。 王安石认为汉字以音、形包含着万事万物之理,“其声之抑扬、开塞、会散、出入,其形之横纵、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本于自然,非人私智新能也。”

他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来写作《字说》的,因此其中有许多穿凿附会之处。虽然此书已经佚失,但它曾盛行于当世,具有不少人为之音注训释和引用。

所以从宋人的著述中还可以了解到它的概貌。如陆佃《埤雅》引用《字说》二十条、叶大庆《考古质疑》引用二十一条、杨时《字说辩》引用二十三条、朱翌《猜觉察杂记》引用二条、袁文《瓮牖闲详》引用4条、黄胡英《靖康缃素杂记》引用一条。

明代著述也有宋人书中转引《字说》文字的,如李时珍《本草纲目》曾引用十条、赵南星《南星全集》、王世贞《苏长公外纪》也有所引用,可能原出宋人笔记,今已失考。 《字说》的许多解释,实属妄为比附,贻人笑柄。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种宋人笔记里,窥其一斑:徐健《漫笑录》载: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以‘九’从鸟,亦有证据。《诗》曰:‘鸬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

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五载:王荆公作《字说》,一日,踌躇徘徊,若有所思而不得。子妇造侍见,因请其故。

公曰:“解‘飞’字未得。”妇曰:“鸟爪反面升也。”

公以为然。 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录》卷二十载:王荆公晚喜《字说》。

客曰:“霸字何以从西?”荆公以西在方隅主杀伐,累言数百不休。或曰:“霸从雨,不从西也。”

荆公随辄曰:“如时雨之化耳。”其学务凿,无定论类也。

从以上的例子可知,王安石《字说》多违背古文字学“六书”的条例,仅从楷书的点画释字,故不能得其要领。宋代陆游曾评论道:“王氏见字多有义,遂一概以义取之,……是以每至穿凿附会。”

(《字说跋》)罗大经也曾记:“荆公解‘蔗’字不得其义。一日行圃,见畦丁莳蔗横瘗之,曰:‘他时节皆生。

’公悟曰:‘蔗,草之蔗生者也’。”(《鹤林王露》卷三)足以证明王安石于形声字不能辨别,而一概用会意来逞其臆说。

这种随心所欲、任意发挥的说字方法,与拆字如出一辙。不过,王安石的变法既为时人所诟病,《字说》便常引为笑料,宋人笔记中溢恶之辞必多。

为了更客观地评价《字说》,我们将王安石的学生陆佃《埤雅》所录《字说》的部分条目移录于次,以供进一步研讨:麇:獐、麋也。………《字说》曰:“赤与白为章,獐见章而惑者也。

乐以和道而获焉。麇不可畜,又不健走,可缚者也;故又训‘缚’。

《诗》曰:‘野有死麇,白茅包之’,言昏礼不以死物,故其生挚用雁,而饰羔雁者以绩。今以死麇,更以白茅包之,则皆非其礼矣。

虽皆非礼,然犹愈于无礼,故序云:‘恶无礼也。’先曰‘死麇’,后曰‘死鹿’;先曰‘包’,后曰‘束’,言被文王之化,知恶无礼,其俗有隆而无杀。

獐性喜山,麇性喜泽,鹿性喜林。故林属于山为麓,其字从鹿;麓,鹿之所在故也。

鹿,林曾也;麇,泽兽也”。(卷三《释兽》) 獭:其字从“赖”,与“豺”从“才”同意。

……《字说》曰:“豺亦兽也,乃能获兽,能胜其类,又知以时祭,可谓‘才’矣。獭非能胜其类也,然亦知根本反始,非无赖者。”

(同上) 羊:《字说》曰:“羊大则充实而美。美成矣,则羊有死之道焉。

《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同上) 虺:虺一名蝮。

……《字说》曰:“蛇,螯人也,而亦逃人也,是为有‘它’。蝮,能之则复;其害人也,人亦复焉。”

(卷十《释虫》) 樱桃:《字说》云:“樱主实,么雅柔泽如‘婴’者;栲主材,成就坚久如‘考’者。”(卷十四《释木》) 苋:《字说》曰:“■除眩,苋除医;遂逐永,亦逐蛊。”

(卷十七《释草》) 《埤雅》所引,当是《字说》原文,而且每字释义首先完整,由此可见王安石字学的特征:不仅都是依括楷书形体释义,所说的也仍然多见乖违比缪。牵强附会者俯拾即是,则宋人所说的一些笑话,基本属实。

当然,《字说》也不是一无是处。叶大庆《考古质疑》指出:“近也王文公,其说经亦多解字,如曰‘人为之谓伪’,曰‘位者,人之所立’,曰‘讼者,言之于公’,与夫‘五人为伍’、‘十人为什’、‘歃血自明而为盟’、‘二户相合而为门’,与‘邑交曰郊’、‘分贝为贫’……无所穿凿,至理自明,亦何议哉!有如‘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朱晦庵亦或取之。”

说明《字说》并非皆无是取。 我们知道,汉字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产物,它的构造有一定的规则,如果仅仅片面地用会意的方法去解字,就会出现许多笑话。

正如宋人叶造指出的:“凡字不为无义,但古之制字,不专主义,或声或形,其类不一。”(《石林燕语》)王安石《字说》。

2.文言文曾慥的《字说》翻译

字说 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从‘九’从‘鸟’,亦有证据。

《诗》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 苏东坡听说荆公的《字说》(一书)刚刚写成,戏说:“用‘竹’鞭策‘马’ 是‘笃’字,用‘竹’鞭策‘犬’,有什么值得笑的?”又说:“‘鸠’字从 ‘九珐矗粹匪诔睹达色惮姬’从‘鸟’(从某从某是《说文解字》中沿袭下来的对汉字音义的一种解释方式,可以不译),也有证据(可以证明)。

《诗》(指《诗经》)说: ‘鸤鸠在桑树上(生活),(它们)有七个孩子’,加上父亲和母亲,刚好是 九个。

3.文言文曾慥的《字说》翻译

字说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从‘九’从‘鸟’,亦有证据。

《诗》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苏东坡听说荆公的《字说》(一书)刚刚写成,戏说:“用‘竹’鞭策‘马’是‘笃’字,用‘竹’鞭策‘犬’,有什么值得笑的?”又说:“‘鸠’字从‘九’从‘鸟’(从某从某是《说文解字》中沿袭下来的对汉字音义的一种解释方式,可以不译),也有证据(可以证明)。

《诗》(指《诗经》)说:‘鸤鸠在桑树上(生活),(它们)有七个孩子’,加上父亲和母亲,刚好是九个。

4.文言文《语助》《放火三日》《字说》翻译

《语助》

宋国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在当上皇帝以后,准备拓展外城。他来到朱雀门前,抬头看见门额上写着“朱雀之门”,觉得看着别扭,就问:“为什么不写‘朱雀门’三个字,偏写‘朱雀之门’四个字?多用一个‘之’字有什么用呢?“赵普告诉他说”“这是把‘之’字作为语助词用的。”赵匡胤听后哈哈大笑,说:“之乎者也这些虚字,能助什么事啊!”

《放火三日》

田登当太守,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别人说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被鞭打。于是全州都把灯称为“火”。上元节放灯笼,允许人进入这个州游玩观灯,官吏于是写了公告上挂在集市上说:“本州照例放火三天”。

《字说》

苏东坡听说荆公的《字说》(一书)刚刚写成,戏说:“用‘竹’鞭策‘马’

是‘笃’字,用‘竹’鞭策‘犬’,有什么值得笑的?”又说:“‘鸠’字从

'九'从‘鸟’(从某从某是《说文解字》中沿袭下来的对汉字音义的一种解释方式,可以不译),也有证据(可以证明)。《诗》(指《诗经》)说:

'鸤鸠在桑树上(生活),(它们)有七个孩子',加上父亲和母亲,刚好是

九个。

5.古文 单字 解释

谪ZHE1. 谴责,责备:众人交~。

2. 封建时代特指官吏降职,调往边外地方:~迁。~降(jiàng )。

~戍。~居。

贬~。3. 变异:“庚午之日,日始有。

.一般就指被贬官。

宿新市徐公店可以结合诗中描绘的景象来背诵。

我就诗扩充的稀疏的篱笆小道一直通向深深的巷子暮春~树上的花开始凋落~叶子还未长成~所以也就没有连成树阴孩童奔跑(古文中走字一般理解为跑)追戏黄蝶黄蝶飞到菜花中(菜花也为黄色)找不到它的踪迹。

6.20篇短的文言文加翻译,越短越好

1、乌贼求全 [原文] 海之鱼, 有乌贼其名者, 响1水而水乌.戏於岸间, 惧物之窥己也, 则响水以自蔽.海鸟视之而疑, 知其鱼而攫之.呜呼! 徒知自蔽以求全, 不知灭迹以杜疑, 为窥者之所窥.哀哉! [翻译] 海中有一种鱼,名叫乌贼,它能吐出墨汁使海水变黑。

有一次,它爬上岸边游玩,它怕别的动物看到它,就吐出墨汁把自己隐蔽起来。海鸟看到了乌黑的海水而起疑,知道一定是乌贼在里面,就毫不犹豫地往水里把乌贼抓了出来。

唉!乌贼只知道要吐出墨汁来隐蔽自己,以求安全,却不知道要消灭痕迹,来杜绝海鸟的怀疑,结果,反而暴露了自己,被海鸟察觉目标抓去,真是可怜啊! [注释] 1.响(XU,第三声调):吐出唾液。 2.杜疑:杜绝怀疑。

[道理] 考虑问题切忌片面性,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事物的两重性,才能马到成功。 2、哀溺 [原文] 永之氓咸善游。

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

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

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

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又摇其首。遂溺死。

[译文] 水州的百姓都善于游泳。一天,河水突然上涨,有五、六个人乘着小船渡湘江。

渡到江中时,船破了,都游起水来。其中一个人尽力游泳但仍然游不了好远。

他的同伴们说:“你最会游泳,现在为什么落在后面?”他说:“我腰上缠着一千文钱,很重,所以落后了。”同伴们说:“为什么不丢掉它呢?”他不回答,摇摇他的头。

一会儿,他更加疲困了。已经游过河的人站在岸上,又呼又叫:“你愚蠢到了极点,蒙味到了极点,自己快淹死了,还要钱财干什么呢?”他又摇摇他的头。

于是淹死了。 3、临江之麋 【原文】 临江地名之人,畋得麋麑畋。

麑,幼鹿,畜之,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怛,恐吓。

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

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良:真,抵触偃仆益狎偃,仰倒。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

然时啖其舌啖。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

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致死不悟。

注释: 畋:读音tián 麑:读音ní 怛:读音dá 偃:读音yǎn 啖:读音dàn,吃,这里作舔解。 【译文】 临江(地名)的一个人,猎得一只麋鹿的幼崽,养了起来。

回家进门时,(家里的)那些狗(见了)直流口水,摇着尾巴都抛过来,那人呵斥吓唬它们。从这天开始就抱鹿崽子到狗的中间去,常常给那些狗看到它,慢慢让狗和它嬉戏。

过了很久,狗都如那人所愿(不企图吃那鹿崽子了)。鹿崽子稍微大些了,忘了自己是鹿了,以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跟狗)顶头摔扑更加亲密了,狗害怕主人,和它滚打的很友好。

但还是经常舔舌头(想吃啊!)。三年后,(一天)麋鹿出门,看见很多别人家的狗在道路上,跑去想和它们嬉戏。

别人家的狗见了很开心并发了威,一起把它杀了吃掉了,道路上一片狼藉。麋鹿到死都没明白其中道理。

寓意: 凡是害人的东西,即使一时可以找到"保护伞",但这种庇护是不可能长久的,最终还是没有好下场。 4、小儿不畏虎 【原文】 忠、万、云、安(地名,都是在四川一带长江沿岸。)

多虎。有妇人昼日置二小儿沙上而浣衣于水者。

虎自山上驰来,妇人仓皇沉水避之,二小儿戏沙上自若。虎熟视之,至以首抵(同抵。)

触,庶几(也许可以。)其一惧,而儿痴,竟不知怪,虎亦卒去。

意虎之食人必先被之以威,而不惧之人威无所施欤? 【翻译】 忠、万、云、安这些地方有很多老虎。有个妇人白天将两个小孩留在沙滩上自己到水里去洗衣服。

老虎从山上跑来,那妇人慌忙潜入水里躲避老虎,两个小孩(仍然)在沙滩上自在嬉戏。老虎盯着他们看了很久,甚至用头触碰他们呢,期许他们会有些害怕,但是小孩无知,竟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老虎最后也就离开了。

估计老虎吃人必是先向人显示其威风,但是对于不怕它的人威风无处施加(而放弃的)吗? 5、更①渡一遭 【原文】 昔有人得一鳖,欲烹而食之,不忍当杀生之名,乃炽火使釜②水百沸,横筱③为桥,与鳖约曰:“能渡此则活汝。”鳖知主人以计取之,勉力爬沙,仅能一渡。

主人曰:“汝能渡桥,甚善,更为我渡一遭,我欲观之。” [注释] ①更:再,重来。

②釜:古代的一种锅。③筱(xiǎo):细竹子。

【译文】 过去有人捉到一只甲鱼,想把它煮来吃,又不肯负担杀生的恶名。于是烧旺火使锅里的水沸腾,在锅上横架上一根细竹子作为桥,然后跟甲鱼约定说:“(你)能渡过这桥,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甲鱼知道主人是在使用诡计骗杀自己,就尽力小心地(像螃蟹爬沙一样)爬行,仅仅能够渡过(竹桥)一次。 主人说:“你能渡过这桥,真是太好了!再给为渡一次桥, 我想(再)仔细看看。”

6、中山窃糟 【原文】 者鲁人不能为酒,惟中山之人善酿千日之酒。鲁人求其方弗得。

有仕于中山者,主酒家,取其糟粕以鲁酒渍之,谓人曰‘中山之酒也。’鲁人饮之,皆以为中山之酒也。

一日,酒家之主者来,闻有酒,索而饮。

字说文言文

上一篇:文言文脏 下一篇:文言文焦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