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微文言文翻译

1.宋代 谢弘微传 原文,不要翻译

宋书谢弘微传 【原文】 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

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约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

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

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 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节选自《宋书·谢弘微传》) 【译文】 谢弘微,是陈郡阳夏人。父亲叫谢思,任武昌太守。

堂叔谢峻是司空谢琰的第二个儿子。谢峻自己无子,就以谢弘微为继子,谢弘微本名密,因为触犯了继母的名讳,所以就用字代名。

谢弘微孩童时期,风采充溢,但却端庄谨慎,遇上适当的时机才说话,他继父的弟弟谢混有知人之名,见到谢弘微,认为他不同于寻常之人,谢混对谢思说:“这个孩子深沉早慧,将成为才行出众之人,有这样的儿子,满足了。”谢弘微自己家里一向贫寒,而继父产业却很丰盈,他却只承继接受了继父的几千卷书而已,遗产俸禄,一概不加过问。

谢混的风格高尚峻洁,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谢灵运、谢瞻、谢翟、谢弘微等人因赏析文义而聚会,曾经一同游宴歇息,居住在乌衣巷,所以称之为乌衣之游。

谢瞻等人才气横溢,机智善辩,文辞流畅,谢弘微每每以简约的言语使众人信服,谢混特别敬重他这一点,称他为微子。义熙八年,谢混因为是刘毅的同党被诛,公主便把谢混家事托付给谢弘微。

谢弘微为谢混家经营生计,管理产业,办事如同在官府办公一般,一枚钱一尺帛收入支出,都有账册记载。谢弘微调任通直郎。

高祖登上帝位之后,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因为谢混在前一朝代获罪,东乡君节义可嘉,高祖允许她回归谢氏。从谢混死,到这时已有九年,但谢混家屋宇整齐,仓廪充盈,仆人听从使唤,各有所业,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田地的开垦种植,比原来更有增加。

本族外姓的亲戚,朋友故旧,凡是来看东乡君回归的人,进门见到这么齐整的家境,没有谁不感慨叹息,甚至有人为之流泪,深为谢弘微的德义所感动。谢弘微生性谨严端方,举止必定遵循礼度,事奉继父的亲族,恭敬小心,超过常人。

太祖镇守江陵,以谢弘微为宜都王文学。谢弘微因为母亲去世离职,居丧期间以孝道着称,除服后超过一年,仍旧素食不变。

谢弘微的兄长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谢弘微为他多时吃素食,哀戚超过常礼,虽然服丧期满,还是不吃鱼肉。

谢弘微从小失去父母,事奉兄长如同事奉父亲,兄弟之间非常友爱和睦,当代没有人能够赶得上。谢弘微口中从不说别人坏话,而谢曜则喜欢评议人物,每当谢曜在言谈中涉及别人时,谢弘微就常用别的话题岔开。

元嘉九年,东乡君薨,留下资财非常多,园宅十余所,奴仆尚有数百人,而谢弘微一无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营办东乡君丧事。谢弘微说:“亲戚之间争夺财产,可算是最为鄙贱之事,现在财产多则分用,少则共用,不至于困乏就行了,身死之后,哪里还去管它。”

元嘉十年去世,死时四十二岁。谢弘微死,皇上十分痛惜,派二卫千人营办丧事,一直到葬事完毕。

朝廷追赠谢弘微为太常。 南史列传第十谢弘微传 【原文】 弘微年十岁,继从叔峻,名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 义熙初,袭爵建昌县侯。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数千卷书,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预。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晦、曜、弘微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诗所言“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者也。

其外虽复高流时誉。

2.宋代《谢弘微传》原文是什么

《谢弘微传》原文是: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

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约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

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

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3.宋代 谢弘微传 原文,不要翻译

宋书谢弘微传【原文】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

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约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

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

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节选自《宋书·谢弘微传》)【译文】谢弘微,是陈郡阳夏人。父亲叫谢思,任武昌太守。

堂叔谢峻是司空谢琰的第二个儿子。谢峻自己无子,就以谢弘微为继子,谢弘微本名密,因为触犯了继母的名讳,所以就用字代名。

谢弘微孩童时期,风采充溢,但却端庄谨慎,遇上适当的时机才说话,他继父的弟弟谢混有知人之名,见到谢弘微,认为他不同于寻常之人,谢混对谢思说:“这个孩子深沉早慧,将成为才行出众之人,有这样的儿子,满足了。”谢弘微自己家里一向贫寒,而继父产业却很丰盈,他却只承继接受了继父的几千卷书而已,遗产俸禄,一概不加过问。

谢混的风格高尚峻洁,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谢灵运、谢瞻、谢翟、谢弘微等人因赏析文义而聚会,曾经一同游宴歇息,居住在乌衣巷,所以称之为乌衣之游。

谢瞻等人才气横溢,机智善辩,文辞流畅,谢弘微每每以简约的言语使众人信服,谢混特别敬重他这一点,称他为微子。义熙八年,谢混因为是刘毅的同党被诛,公主便把谢混家事托付给谢弘微。

谢弘微为谢混家经营生计,管理产业,办事如同在官府办公一般,一枚钱一尺帛收入支出,都有账册记载。谢弘微调任通直郎。

高祖登上帝位之后,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因为谢混在前一朝代获罪,东乡君节义可嘉,高祖允许她回归谢氏。从谢混死,到这时已有九年,但谢混家屋宇整齐,仓廪充盈,仆人听从使唤,各有所业,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田地的开垦种植,比原来更有增加。

本族外姓的亲戚,朋友故旧,凡是来看东乡君回归的人,进门见到这么齐整的家境,没有谁不感慨叹息,甚至有人为之流泪,深为谢弘微的德义所感动。谢弘微生性谨严端方,举止必定遵循礼度,事奉继父的亲族,恭敬小心,超过常人。

太祖镇守江陵,以谢弘微为宜都王文学。谢弘微因为母亲去世离职,居丧期间以孝道着称,除服后超过一年,仍旧素食不变。

谢弘微的兄长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谢弘微为他多时吃素食,哀戚超过常礼,虽然服丧期满,还是不吃鱼肉。

谢弘微从小失去父母,事奉兄长如同事奉父亲,兄弟之间非常友爱和睦,当代没有人能够赶得上。谢弘微口中从不说别人坏话,而谢曜则喜欢评议人物,每当谢曜在言谈中涉及别人时,谢弘微就常用别的话题岔开。

元嘉九年,东乡君薨,留下资财非常多,园宅十余所,奴仆尚有数百人,而谢弘微一无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营办东乡君丧事。谢弘微说:“亲戚之间争夺财产,可算是最为鄙贱之事,现在财产多则分用,少则共用,不至于困乏就行了,身死之后,哪里还去管它。”

元嘉十年去世,死时四十二岁。谢弘微死,皇上十分痛惜,派二卫千人营办丧事,一直到葬事完毕。

朝廷追赠谢弘微为太常。南史列传第十谢弘微传【原文】弘微年十岁,继从叔峻,名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义熙初,袭爵建昌县侯。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数千卷书,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预。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晦、曜、弘微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诗所言“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者也。

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

4.文言文翻译 新亭对泣

一、译文:渡过长江的各位人士,每次遇到美好的日子,就互相邀请在新亭这个地方聚集,边赏花边饮酒作乐。周侯在中间坐着,叹道:“风景跟往昔一样,江山却换了主人。”大家听了都相视流泪。只有丞相怒气豪迈,说:“应当共同合力效忠朝廷,最终光复祖国,怎么可以相对哭泣如同亡国奴一样。”

二、原文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

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皆相视流泪。唯王丞相愀然变色曰:“当共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何至作楚囚相对!”

扩展资料

一、相关成语

新亭对泣 [ xīn tíng duì qì ]

【解释】:新亭:古地名,故址在今南京市的南面;泣:小声哭。表示痛心国难而无可奈何的心情。

【出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皆相视流泪。”

【译文】:渡过长江的各位人士,每次遇到美好的日子,就互相邀请在新亭这个地方聚集,边赏花边饮酒作乐。周侯在中间坐着,叹道:“风景跟往昔一样,江山却换了主人。”大家听了都相视流泪。

二、作者简介

刘义庆(公元403—公元444),字季伯,汉族,原籍彭城(今江苏徐州),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南朝宋文学家。宋武帝刘裕之侄,长沙景王刘道怜次子,其叔父临川王刘道规无子,即以刘义庆为嗣,袭封临川王。

刘义庆曾任秘书监一职,掌管国家的图书著作,有机会接触与博览皇家典籍。17岁升任尚书左仆射,位极人臣,但其堂弟宋文帝和刘义康的“主相之争”日益激烈,因此刘义庆也惧遭不测之祸,29岁便乞求外调,解除左仆射一职。曾任荆州刺史等官职,在政8年,政绩颇佳。后任江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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