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弘微文言文翻译

1.宋代 谢弘微传 原文,不要翻译

宋书谢弘微传【原文】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

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约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

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

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节选自《宋书·谢弘微传》)【译文】谢弘微,是陈郡阳夏人。父亲叫谢思,任武昌太守。

堂叔谢峻是司空谢琰的第二个儿子。谢峻自己无子,就以谢弘微为继子,谢弘微本名密,因为触犯了继母的名讳,所以就用字代名。

谢弘微孩童时期,风采充溢,但却端庄谨慎,遇上适当的时机才说话,他继父的弟弟谢混有知人之名,见到谢弘微,认为他不同于寻常之人,谢混对谢思说:“这个孩子深沉早慧,将成为才行出众之人,有这样的儿子,满足了。”谢弘微自己家里一向贫寒,而继父产业却很丰盈,他却只承继接受了继父的几千卷书而已,遗产俸禄,一概不加过问。

谢混的风格高尚峻洁,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谢灵运、谢瞻、谢翟、谢弘微等人因赏析文义而聚会,曾经一同游宴歇息,居住在乌衣巷,所以称之为乌衣之游。

谢瞻等人才气横溢,机智善辩,文辞流畅,谢弘微每每以简约的言语使众人信服,谢混特别敬重他这一点,称他为微子。义熙八年,谢混因为是刘毅的同党被诛,公主便把谢混家事托付给谢弘微。

谢弘微为谢混家经营生计,管理产业,办事如同在官府办公一般,一枚钱一尺帛收入支出,都有账册记载。谢弘微调任通直郎。

高祖登上帝位之后,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因为谢混在前一朝代获罪,东乡君节义可嘉,高祖允许她回归谢氏。从谢混死,到这时已有九年,但谢混家屋宇整齐,仓廪充盈,仆人听从使唤,各有所业,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田地的开垦种植,比原来更有增加。

本族外姓的亲戚,朋友故旧,凡是来看东乡君回归的人,进门见到这么齐整的家境,没有谁不感慨叹息,甚至有人为之流泪,深为谢弘微的德义所感动。谢弘微生性谨严端方,举止必定遵循礼度,事奉继父的亲族,恭敬小心,超过常人。

太祖镇守江陵,以谢弘微为宜都王文学。谢弘微因为母亲去世离职,居丧期间以孝道着称,除服后超过一年,仍旧素食不变。

谢弘微的兄长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谢弘微为他多时吃素食,哀戚超过常礼,虽然服丧期满,还是不吃鱼肉。

谢弘微从小失去父母,事奉兄长如同事奉父亲,兄弟之间非常友爱和睦,当代没有人能够赶得上。谢弘微口中从不说别人坏话,而谢曜则喜欢评议人物,每当谢曜在言谈中涉及别人时,谢弘微就常用别的话题岔开。

元嘉九年,东乡君薨,留下资财非常多,园宅十余所,奴仆尚有数百人,而谢弘微一无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营办东乡君丧事。谢弘微说:“亲戚之间争夺财产,可算是最为鄙贱之事,现在财产多则分用,少则共用,不至于困乏就行了,身死之后,哪里还去管它。”

元嘉十年去世,死时四十二岁。谢弘微死,皇上十分痛惜,派二卫千人营办丧事,一直到葬事完毕。

朝廷追赠谢弘微为太常。南史列传第十谢弘微传【原文】弘微年十岁,继从叔峻,名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义熙初,袭爵建昌县侯。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数千卷书,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预。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晦、曜、弘微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诗所言“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者也。

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

2.宋代《谢弘微传》原文是什么

《谢弘微传》原文是: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恩,武昌太守。

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遣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翟、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

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约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

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

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

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3.《肃王与沈元用》古文翻译

7、肃王与沈元用 (宋)陆游

肃王与沈元用同使虏①,馆于燕山愍忠寺。暇日无聊,同行寺中,偶有一唐人碑,辞甚偶俪,凡三千余言。元用素强记,即朗诵一再;肃王且听且行,若不经意。元用归馆,欲矜②其敏,取纸追书之,不能记者阙之,凡阙十四字。书毕,肃王视之,即取笔尽补其所阙,无遗者。又改元用谬误四五处,置笔他语③,略无矜色。元用骇服④。 (选自陆游的《老学庵笔记》)

宋朝的肃王和沈元用一起出使到北方,寄住在燕山的愍忠寺。空闲时间无事可做,就一同游览寺院,看见一块唐朝遗留下来的石碑,文辞非常优美,共有三千多个字。元用平日记忆力就很强,于是将碑文抄下来,边走边朗诵,肃王一边听着一边走着好像不在意的样子。元用回到住宿的地方,想要夸耀自己的才能,就拿笔将文章默写下来,记不起来的就空缺着,一共缺了十四个字。肃王看了就拿笔将所有的缺字补齐,没有遗漏的。又将元用四、五个错误的地方修正,改完将笔放下,和别人谈论其他的事,一点点骄傲的脸色都没有。元用既惊讶又佩服。俗语说:"不要夸耀我能胜过别人,真正胜过我的人还很多呢!"由这个故事看来一点也不虚假啊!

【注释】①虏:指北方的金国。②矜:自夸。 ③他语:说别的事情。④骇服:吃惊佩服。

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4分)

(1)肃王与沈元用同使虏 ▲ (2)暇日无聊 ▲

(3)元用素强记 ▲ (4)取纸追书之 ▲

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3分)

肃王视之,即取笔尽补其所阙,无遗者。

细读选文,说说肃王哪些方面让沈元用“骇服”。(3分

(1)出使 (2)空闲(闲暇) (3)向来(一向、平时) (4)写(书写)

肃王看了,就拿起笔把他所缺的字全都补上,没有遗漏的。

肃王的记忆力比沈元用更强,而且不以此自夸。

4.许掾 文言文翻译

许掾年少时,人以比王苟子,许大不平①。时诸人士及於法师并在会稽西寺讲,王亦在焉②。许意甚忿,便往西寺与王论理,共决优劣。苦相折挫,王遂大屈。许复执王理,王执许理,更相覆疏,王复屈。许谓支法帅曰:“弟子向语何似③?”支从容曰:“君语佳则佳矣,何至相苦邪?岂是求理中之谈哉④!” 【注释】

①许掾:许询,曾被召为司徒掾。参看《言语》第69 则注①:比:并列。王苟子:王脩,字敬仁,小名苟子。

②於法师:一本作“支法师”。支法师指支道林。法师是对和尚的尊称。

③弟子:佛教或道教信徒对教徒谈话时的自你。

④理中:得理之中,即正理

【译文】

司徒掾许询年轻时,人们拿他和王苟子并列,许询非常不服气。当时许多名士和支道林法师一起在会稽的西寺讲谈,王苟子也在那里。许询心里很不平,便到西寺去和王苟子辩论玄理,要一决胜负。许询极力要挫败对方,结果王苟子被彻底驳倒。接着许询又反过来用王苟子的义理,王苟子用许询的义理,再度互相反复陈说,王苟子又被驳倒。许询就问支法师说:“弟子刚才的谈论怎么样?”支道林从容地回答说:“你的谈论好是好,但是何至于要互相困辱呢?这哪里是探求真理的谈法啊!”

5.语文.文言文《宋史,尹洙》翻译

尹洙,字师鲁,河南人。年轻时与哥哥尹源都以儒学出名。考取进士,调任正平县主簿。历任河南府户曹参军、安国军节度推官、光泽知县。考试书判成绩优秀,改任山南东道节度掌书记、伊阳知县,有能干的名声。因为大臣的推荐,被召回朝考核,任馆阁校勘,升太子中允。正好范仲淹被贬官,皇帝在朝堂中宣读诏谕,警诫各级官吏不要结党营帮。尹洙上奏说“:范仲淹素来赤胆忠心光明磊落,臣与他是师生兼朋友的关系,也就是范仲淹的党羽。如今范仲淹因为结党营帮被治罪,臣也不能苟且免罪。”宰相发怒,革了他馆阁校勘的职,再去任掌书记、唐州酒税监。

西北地区长期平安无事,尹洙做了《叙燕》、《息戍》两篇文章,认为战备不可松弛。

尹洙又写了《述享》、《审断》、《原刑》、《敦学》、《矫察》、《考绩》、《广谏》,与上两篇合成《杂议》共计九篇奏上给朝廷。

尹洙为人内刚外和,博学有才,尤其精通《春秋》。自唐末经过五代,文风柔弱。到宋初,柳开开始做古文,尹洙与穆修再发展这一文风。他的文章简练而有法度,著有文集二十七卷。自从赵元昊叛乱,尹洙无时不在军队中,所以对于西疆的事最熟悉。他的兵制学说,阐述作战防守的胜败,全面论述了当时边疆战争的利与害。他又想训练当地民兵代替守军,以减少边疆军费,作为抵御外敌的长期政策,但都来不及实施,赵元昊就已臣服,尹洙也被调离并且被治罪了。降为崇信军节度副使,全天下人都认为是刘的奏文害了他。调任均州酒税监官,感染疾病,沿着送公文的路到南阳访求医生,后去世,年仅四十七岁。宰相韩琦为尹洙讲话,于是朝廷追认恢复他的旧官,并将他的儿子尹构录用做官。

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满意的话望采纳!

6.郭进请官文言文中文翻译

郭进请官【原文】太祖时,郭进为西山巡检,有告其阴通河东刘继元,将有异志者,太祖大怒以其诬害忠臣命缚其人予进使自处置。

进得而不杀,谓曰:“尔能为我取继元一城一寨,不止赎尔死,当请尔一官。”岁余,其人诱其一城来降。

进具其事送之于朝,请赏以官。太祖曰:“尔诬害我忠良,此才可赎死尔,赏不可得也!”命以其人还进。

进复请曰:“使臣失信,则不能用人矣。”太祖于是赏以一官。

【译文】太祖时,郭进的官职是西山巡检,有人密报说他暗地里和河东刘继元有交往,将来有可能造反。太祖听后大怒,认为他是诬害忠良之人,下令将他绑起来交给郭进,让郭进自己处置。

郭进却没有杀他,对他说:“如果你能帮我攻占河东刘继元的一城一寨,我不但赦免你的死罪,并且还能赏你一个官职。”这年末,这个人果然将刘继元的一个城诱降过来了。

郭进将他的这件事上报给了朝廷,请求给他一官半职。太祖说:“你诬陷忠良,现在立功只能抵偿你的死罪,不能封官。”

命令还是将这个人交给郭进。郭进再次进言:“如果皇上让我失信于人,那我以后怎么用人啊?”于是,太祖就给那人赏了一个官职。

7.周敦颐传文言文翻译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今湖南省道县),原名叫敦实,因为避讳宋英宗赵曙的名字(赵曙原名宗实)而改名叫敦颐。因为当时担任龙图阁学士的舅舅郑尚的推荐,担任了分宁县(今江西省修水县)的主簿。当时分宁县有个案子拖了很久都得不到公正判决,周敦颐到了以后只审讯了一次就把事情的责任划分清楚了,县里的人说:“连那些判决经验丰富的老吏也比不上这小伙子啊。”部使者(巡查地方的使者,)调他到南安(今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担任军司理曹参军(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法院院长)。当时有个囚犯按法律规定不用判死罪,但转运使(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相当于今天的交通运输局)王逵想重判,王逵是个残酷凶悍的官吏,没有人愿意和他争,周敦颐一个人和他争辩,王逵不听,周敦颐就扔下笏板回了家,打算辞官,并且说:“像这样还出来做什么官呀,靠杀人的做法来博取政绩,取悦上级,这样的行为我做不到。”王逵听到这样的说法,明白过来自己的处理不对,这个囚犯才免于一死。

周敦颐后来改任郴州桂阳县县令(今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政绩显著,当时的郴州知州李初平看敬重周敦颐,曾问周敦颐:“我打算多读些书,你有什么好建议吗?”,周敦颐说:“您年纪大了,让我来给您讲讲吧。”两年后,李初平果然感觉有收获。周敦颐后来调任南昌(今江西省南昌市)知县,当地的老百姓说:“新来的知县就是以前审理分宁县那件疑案 的人,这下子我们就不怕打官司了。”但是当地的那些横行不法的大富人家、地方好强,衙门里那些狡猾贪婪的小吏、恶少都揣揣不安,害怕得罪了这位刚正不阿的新知县,(而在经过周敦颐教育后,)这些人认识到过去的错误,而且以玷污清廉的政治为耻辱了(就是说地方豪强经过周敦颐的教育,变得遵纪守法了)。 周敦颐担任合州(今重庆市合川市)通判后,事情不经他的手,下面的人不敢做决定,即使交下去办,老百姓也不听从。部使者赵抃被一些谎言迷惑,认为周敦颐是个虚伪的人,对周的态度很不哦,周敦颐也不过多解释,处之泰然。后来,周敦颐当了虔州(今江西省赣州市)通判,赵忭是虔州的知州,赵忭与他接触多了,经过仔细观察,了解了他的为人,才明白当初是自己错怪了周敦颐,赵忭握着周敦颐的手道歉,说:“我差点失去了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的机会,从今以后,我算是了解你的为人了。”

熙宁初年,周敦颐担任郴州的知州。因为赵抃和吕公著的推荐,被任命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他以平反昭雪为自己的使命,不辞辛苦的巡视自己管辖的地区,即使是 偏远地区,也要慢慢的视察。后来,因为病重,实在不能坚持,才请求调任南康军的的知军(“军”是宋代县以上的一个行政区域,一般设在冲要之地,一个军等于一个州或府,直辖于路。南康军大致在今天的江西九江一带,治所在今江西星子县)。赵抃第二次担任成都知府时,打算奏请皇帝重用他,还没有来得及敦颐就死了,享年五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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