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捡
1.有关“拾金不昧”的古文
文: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jiē)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 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翻译:河南乐羊子的妻子,不知是谁家的女儿。乐羊子有一回在路上走,拾得(别人)丢失的金子一块,回家后拿给妻子,妻子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廉洁的人不接受‘喂,来吃’的食物(即不敬的施舍)。何况捡别人丢失的东西贪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行为呢!”乐羊子十分惭愧,于是把金子扔到野外,便到远方寻师求学。
2.文言文有一个乞丐睡在路边,捡了2个金元宝 ,怕
文言文《义丐》(《清稗类钞·丐拾金不昧》原文及译文——翻译
原文:
丐某,燕人也。孑然一身,游食市闾。饱则出其堙堵,在康衢古木之阴诩诩而睡。一日,有策马而驰者,颠播囊裂,落宝银二枚于道,丐呼之不觉,狂奔而去。丐乃拾之,自忖曰:“吾其以此易钱乎,彼肆主必疑吾为盗,何以自白?且缉捕者见之必掇去。即不然,同侪见吾多金,有不思杀而夺之者乎?然则此祸基也,不如献诸官,以脱吾身,非旷然自得之道乎?”遂投献。
邑宰奇之曰:“得遗失物者给之半,此律之明条。汝其受诸。”丐叩首曰,“小人无罪,怀宝其罪。筹之审矣,非所愿也。”宰益奇之。适金主驰归呈诉,宰语之,故还其宝物。金主再拜曰:“小人何幸而值此义士!渠之所虑者,无宅以庇身耳。小人愿助之置宅。”宰曰,“能如是乎,余亦给之资本,以旌其善。”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也。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
文言文《义丐》(《清稗类钞·丐拾金不昧》原文及译文——翻译
greysky译文:
有个乞丐,是燕地人了。孑然一身,在市井之中游走讨食。吃饱了就走出那陋巷破墙,在大路旁的古树浓荫下悠然自得地睡去。有一天,有个策马狂奔的人,颠簸得行囊都破裂了,就掉落两锭银子在路上,乞丐大喊那人也察觉不到,奔驰而去了。乞丐就捡起银子,自思道:“我拿着这钱如此容易吗?那店主一定会怀疑我是盗贼,我如何为自己辩白?而且那些捕快公人看到了必然也要拿走。即使不是这样,其他乞丐看到了我有这么多钱,有不想杀了我、抢走银钱的吗?既然这样,那这银子就是灾祸的源泉,不如献给官府,以此把自己解脱出来,这难道不是放达自适的做法吗?”于是向官府献上了银子。
邑宰惊奇地说:“找到遗失物品的人可以给他一半,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你尽管拿着吧。”乞丐叩头说,“小人我本无罪,怀藏财宝就会成为我的罪。我已经思量清楚了,这不是我所希望的。”邑宰为乞丐的言行感到很惊奇。正巧金主发现丢了东西,快马奔回来呈递案情,邑宰把这事告诉了他,就还回了他的财物。金主再三拜谢说:“我多么幸运,碰到了这义士!他所忧虑的,是没有住房以保护自己而已。小人愿帮助他购置住宅。”邑宰说,“能这样吗,那我也给他一些财物,来表彰他的善举义行。”于是叫里长为乞丐在市场中寻找房宅,购置货物、立下产业。并送一块匾额来表彰他,上书:“拾金不昧。”
3.唐捡与太宗棋的文言文是什么
《朝野佥载(节选)》(唐〕张 鷟
吏部尚书唐俭与太宗棋,争道.上大怒,出为潭州.蓄怒未泄,谓尉迟敬德曰:“唐俭轻我,我欲杀之,卿为我证验有怨言指斥.”敬德唯唯.明日对仗云,敬德顿首曰:“臣实不闻.”频问,确定不移.上怒,碎玉珽于地,奋衣入.良久索食,引三品以上皆入宴,上曰:“敬德今日利益者各有三,唐俭免枉死,朕免枉杀,敬德免曲从,三利也;朕有怒过之美,俭有再生之幸,敬德有忠直之誉,三益也.”赏敬德一千段,群臣皆称万岁.
吏部尚书唐俭与太宗下棋,唐俭争着把棋子布于有利位置.唐太宗大怒,把他贬为潭州刺史.皇上蓄积的怒气并为发泄完,对尉迟敬德说:“唐俭轻慢于我,我想杀他,你为我证实唐俭有(对皇上的)怨言和指责.”敬德恭敬地答应了.第二天(对仗云?不清楚),敬德叩头说:“臣实在没有听闻.”多次问他,依旧确定不变.唐太宗发怒,把玉珽砸碎在地上,拂袖进入内室.过了很久,唐太宗吃饭,招来三品以上的官员都赴宴,皇上说:“敬德现今这样做的利处和益处各有三样,唐俭避免冤枉而死,我避免错杀大臣,敬德避免委曲顺从,这是三大利处;我有了自责错误的美德,唐俭有了再生的侥幸,敬德有了忠直的名誉,这是三大益处.”赏给尉迟恭绸缎一千匹.群臣一齐高呼“万岁”.
4.文言文中,尝有哪些意思
尝
动词义:
1、形声字。从旨尚声。“旨”,滋味美。本义:辨别滋味;品尝。
天子乃以雏尝黍。——《礼记·月令》
臣先尝之。——《礼记·曲礼》
不敢尝。——《论语》
百鬼迪尝。——《汉书·礼乐志》
尝其旨否。——《诗·小雅·甫田》
2、尝试。
尝,试也。——《小尔雅》
诸侯方睦于晋,臣请尝人,若何?——《左传·襄公十八年》
3、经历。
险阻艰难,备尝之矣。——《左传·僖公十八年》
副词义:
1、曾经。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宋·王安石《伤仲永》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