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文言文

1.守法文言文归类

1、和民一众,不知法不可;变俗易教,不知化不可——《管子·七法》[注释](1)和民:使民众和谐一致。

(2)一众:统管民众。(3)变俗易教:移风易俗。

(4)化:德化,政治教化。[译文]要使民众和谐一致,不懂得法律是不行的;要移风易俗,搞好社会风气,不懂得政治教化是不行的。

[提示]《管子》一书传为管仲所作。管仲是“春秋五霸”之一齐桓公的国相。

管仲力主以法治国,但并不放弃德化,而是二者相互为用,这对我们颇有启发作用。 2、私情行而公法毁。

——《管子·八观》〔译文〕徇私舞弊之风盛行,国家的法律就会被破坏。〔提示〕法律不容私情,执法必须秉公办事3、凡将举事,令必先行。

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管子·明法解》〔注释〕(1)举事:办重大的事情。事,指国家大事。

(2)数:道理。〔译文〕凡是要举办重大事情,政令必须先行。

办事之前。一定要首先明确赏罚的尺度。

〔提示〕没有奖赏就不能激励人,没有处罚就不能威慑人。光有赏罚还不行,必须做到赏罚分明。

这是为政的经验之谈。4、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管子·法法》 [注释]禁:在此是指法禁,禁令。

[译文]国家有要求的一定要做到,国家要禁止的一定要杜绝,国家颁布的法令一定要实行。 [提示]法治的要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信实、坚定是执法的关键。5、举事不私 听狱不阿。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注释](1)听狱:审判案件。听,断决。

(2)阿:偏袒。[译文]办事不能偏私,审判案件不能偏袒。

[提示]齐景公问晏婴,怎样才能像齐桓公用管仲那样以成就霸业。晏婴在答话中说出了这两句。

这里强调的是执法者必须公正廉明。6、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论语·子路》[注释](1)中:合理。

措:采取措施,做。[译文]刑法不合理,百姓就会手足失措。

[提示]这是孔子和子路的一段对话中的句子,是从“治国先正名(纠正混乱的名称)”引起的。强调君子对于自己所说的话,是一点都不能马虎的。

7、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慎到《慎子·佚文》[译文]有秤在手,人们就不能在轻重上作欺骗;手中有尺子,人们就不会在长短上出偏差;掌握了法度,人们就不能够耍弄花招,弄虚作假。

[提示]强调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8、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逾亲,禄不得逾位。

——慎到《慎子·威德》[注释](1)欲:欲望。(2)干时:干扰时政。

(3)爱:在此指所爱的人,即亲友。(4)逾:超越。

[译文]不能为了个人的欲望而干扰国家的政事,不能放任自己的亲友犯法,对地位高的人不能过度偏爱,俸禄不能超过职位标准。[提示]这话是指贤明国君治国理政所应该做到的。

总的说来,就是严格要求,要以身作则,秉公执法,不要感情用事。9、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李悝《法经》[译文](对犯法的人)不分关系亲疏,也不分地位高低,全都由法律来决断。[提示]李悝(kui)是战国时魏国的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

曾任魏文侯的国相,主持变法。理不护亲,法不阿贵,亲疏贵贱,一视同仁。

只有像李悝这样执法,才谈得上公正。10、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商君书·君臣》[注释](1)中:合。(2)高:推崇。

[译文]言论不合法度,就不听从;行为不合法度,就不推崇;事情不合法度,就不去办。[提示]这是商鞅提出的贤明国君治国的重要原则。

他认为,如能这样做就必然会“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这不失为真知灼见。11、夫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

——《战国策·赵策》[注释](1)制国:管理国家。(2)常:规律。

下文的“经”也是这个意思。[译文]管理国家自有其规律,那就是以有利于人民为根本;从政也有其规律,那就是以执行法令为最高原则。

[提示]《战国策》是记载战国历史的国别体史书。赵武灵王(赵雍)执政后,发奋图强,积极进行军事改革,当时朝臣中有不少人反对,他在回答大臣们的讲话中有这几句。

这种见解,对我们今天很有借鉴意义。 12、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船楫也。

——商鞅《商君书·弱民》[译文]违背法律来治理国家,好比要把很重的东西运送到很远的地方去而没有车马,也好比要渡过大江大河而没有船只。[提示]强调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3、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 ——尸佼《尸子·卷上·贵言》 [译文]统治天下,要求天下人做的事,就一定要使之做到;下令禁止的,就一定要禁止。

[提示]尸佼,战国时期鲁国人。14、赏必加于有功 刑必断于有罪。

——《战国策·秦策》[注释]刑:用刑,惩罚。[译文]奖赏必须落实到有功者的身上,刑罚必须施加给有罪的人。

[提示]范雎到了秦国,游说秦昭王,指出秦国朝廷大权多被穰侯(魏冉)把持,穰侯凭他的国舅身份和四朝为相的权威,专横跋扈,朝廷势必内乱。秦昭王采纳了他的意见,任命他为国相,铲除了穰侯的势力,巩固了政权。

这两句话是他向昭王的进言中说的,指出执法必须稳而准。15、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

—。

2.古代遵纪守法文言文

《歌诗谣》之一百八十六 遵纪守法三句半

姒传双

引言

1.旧有《莫争打》一诗

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

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

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读此三诗,感受良多。古诗今劝,守法最真。故写一“三句半”。

甲:《吕氏春秋》说:“治国无法则乱”。

乙:《韩非子》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饥不亡”。

丙: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丁:很对!

甲:培根说:“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

乙: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

丙:波普说:“秩序是上帝的第一条法律”。

丁:精萃。

甲:意大利的马基稚维利说:“人们的良好习惯需要有良好的法律来支持”。

乙:他还说:“遵守法律就是要求人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丙:英国的吉本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人的伦理”。

丁:法是他律。

甲:雨果说:“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乙:林肯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则是隐藏的法律”。

丙:威尔逊说:“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丁:德与法约会。

甲:《商君书》上说,法者所以爱民也。

乙:还说,礼者所以便事也。

丙:法与礼结合就是法治和德治的结合。

丁:合金宝贵。(待续)

3.守法文言文归类

1、和民一众,不知法不可;变俗易教,不知化不可——《管子·七法》[注释](1)和民:使民众和谐一致。

(2)一众:统管民众。(3)变俗易教:移风易俗。

(4)化:德化,政治教化。[译文]要使民众和谐一致,不懂得法律是不行的;要移风易俗,搞好社会风气,不懂得政治教化是不行的。

[提示]《管子》一书传为管仲所作。管仲是“春秋五霸”之一齐桓公的国相。

管仲力主以法治国,但并不放弃德化,而是二者相互为用,这对我们颇有启发作用。 2、私情行而公法毁。

——《管子·八观》〔译文〕徇私舞弊之风盛行,国家的法律就会被破坏。〔提示〕法律不容私情,执法必须秉公办事3、凡将举事,令必先行。

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管子·明法解》〔注释〕(1)举事:办重大的事情。事,指国家大事。

(2)数:道理。〔译文〕凡是要举办重大事情,政令必须先行。

办事之前。一定要首先明确赏罚的尺度。

〔提示〕没有奖赏就不能激励人,没有处罚就不能威慑人。光有赏罚还不行,必须做到赏罚分明。

这是为政的经验之谈。4、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管子·法法》 [注释]禁:在此是指法禁,禁令。

[译文]国家有要求的一定要做到,国家要禁止的一定要杜绝,国家颁布的法令一定要实行。 [提示]法治的要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信实、坚定是执法的关键。5、举事不私 听狱不阿。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注释](1)听狱:审判案件。听,断决。

(2)阿:偏袒。[译文]办事不能偏私,审判案件不能偏袒。

[提示]齐景公问晏婴,怎样才能像齐桓公用管仲那样以成就霸业。晏婴在答话中说出了这两句。

这里强调的是执法者必须公正廉明。6、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论语·子路》[注释](1)中:合理。

措:采取措施,做。[译文]刑法不合理,百姓就会手足失措。

[提示]这是孔子和子路的一段对话中的句子,是从“治国先正名(纠正混乱的名称)”引起的。强调君子对于自己所说的话,是一点都不能马虎的。

7、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慎到《慎子·佚文》[译文]有秤在手,人们就不能在轻重上作欺骗;手中有尺子,人们就不会在长短上出偏差;掌握了法度,人们就不能够耍弄花招,弄虚作假。

[提示]强调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8、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逾亲,禄不得逾位。

——慎到《慎子·威德》[注释](1)欲:欲望。(2)干时:干扰时政。

(3)爱:在此指所爱的人,即亲友。(4)逾:超越。

[译文]不能为了个人的欲望而干扰国家的政事,不能放任自己的亲友犯法,对地位高的人不能过度偏爱,俸禄不能超过职位标准。[提示]这话是指贤明国君治国理政所应该做到的。

总的说来,就是严格要求,要以身作则,秉公执法,不要感情用事。9、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李悝《法经》[译文](对犯法的人)不分关系亲疏,也不分地位高低,全都由法律来决断。[提示]李悝(kui)是战国时魏国的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

曾任魏文侯的国相,主持变法。理不护亲,法不阿贵,亲疏贵贱,一视同仁。

只有像李悝这样执法,才谈得上公正。10、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商君书·君臣》[注释](1)中:合。(2)高:推崇。

[译文]言论不合法度,就不听从;行为不合法度,就不推崇;事情不合法度,就不去办。[提示]这是商鞅提出的贤明国君治国的重要原则。

他认为,如能这样做就必然会“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这不失为真知灼见。11、夫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

——《战国策·赵策》[注释](1)制国:管理国家。(2)常:规律。

下文的“经”也是这个意思。[译文]管理国家自有其规律,那就是以有利于人民为根本;从政也有其规律,那就是以执行法令为最高原则。

[提示]《战国策》是记载战国历史的国别体史书。赵武灵王(赵雍)执政后,发奋图强,积极进行军事改革,当时朝臣中有不少人反对,他在回答大臣们的讲话中有这几句。

这种见解,对我们今天很有借鉴意义。 12、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船楫也。

——商鞅《商君书·弱民》[译文]违背法律来治理国家,好比要把很重的东西运送到很远的地方去而没有车马,也好比要渡过大江大河而没有船只。[提示]强调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3、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 ——尸佼《尸子·卷上·贵言》 [译文]统治天下,要求天下人做的事,就一定要使之做到;下令禁止的,就一定要禁止。

[提示]尸佼,战国时期鲁国人。14、赏必加于有功 刑必断于有罪。

——《战国策·秦策》[注释]刑:用刑,惩罚。[译文]奖赏必须落实到有功者的身上,刑罚必须施加给有罪的人。

[提示]范雎到了秦国,游说秦昭王,指出秦国朝廷大权多被穰侯(魏冉)把持,穰侯凭他的国舅身份和四朝为相的权威,专横跋扈,朝廷势必内乱。秦昭王采纳了他的意见,任命他为国相,铲除了穰侯的势力,巩固了政权。

这两句话是他向昭王的进言中说的,指出执法必须稳而准。15、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

4.文言文 奉公守法

【解释】: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

【示例】:我们每个人都要~,决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

【近义词】:克己奉公、谦洁奉公

【反义词】:贪赃枉法、假公济私

【语法】:联合式;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褒义

春秋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他英勇善战,建立了显赫的功勋。赵惠文王封赵奢为马服君,官列上卿。 赵奢原来是一个普通的收取田税的官吏。他对赵王一片忠心,收税时大公无私,一视同仁。有一次,他来到惠文王之弟、平原君赵胜家收取田税,但是赵胜的管家仗势欺人,戏弄赵奢,拒付税款。赵奢并不怕赵胜的权势,他毫不客气地,果断地处理了这件事,且依照赵国法令杀了那些无事生非的闹事者。赵胜听说后,怒气冲天,一定要赵奢抵命,以显示他的权势。赵奢得知赵胜的想法后,马上去找了赵胜,真心诚意的对他说:“您是赵国栋梁之材,是受朝廷重用的大官。应该遵守国家法令,以昭示天下百姓。而现在您的管家却依靠您的权势,公然违反国家法令。如果百姓都拒不付税,那么天下还会太平吗?国家还会富强吗?到那时候,您还会有现在这样显赫的地位?但是,您要是能够奉公守法,那么百姓也会以您为榜样,天下就会稳定,国家就会富强,您怎么能轻视呢?” 赵胜听了这番话,惭愧万分。继而转怒为喜,将赵奢保举给赵惠文王,赵王封了他一个掌管整个赵国税收的官。赵奢上任后,没有仗着权势欺压百姓,仍然公正、无私的处理一切事务。后来,赵奢又被赵王任命为大将,为赵国建立了很多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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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戴胃守法文言文翻译

贞观元年,戴胄任大理寺少卿。

当时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经被传召,没有解除佩刀进入东上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守门校尉没有察觉,其罪应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将佩刀带进去,责罚二十斤铜。

皇上同意了。戴胄反驳说:“校尉没有察觉和无忌带刀进入,都是失误啊。

臣子对于君王,不能够以失误为借口,法律上说:‘供奉君王汤药、饮食、舟船,有所失误没有按照法令的人,都处死刑。’陛下如果考虑到长孙无忌过去的功劳,(不加治罪,)那就不是司法部门该管的事了;如果按照法律处理,罚铜并不恰当。”

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是天下人的法律啊,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就要屈法顺情从轻处理他呢”责令重新定议。德彝仍然执行原来的判决,太宗将要同意这个判决。

戴胄又说:“校尉是因为无忌的失误才获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过应当比无忌要轻。若论失误,他们的情形是一样的,可是一生一死,轻重悬殊。

我冒昧地坚持自己原来的请求。”太宗赞许他,终于免除校尉死刑。

6.有哪些关于法制的古文

臣非非难言孔,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々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为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

大王若以此不信,而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谋而吴戮之,仲尼善说而匡围之,管夷吾实贤而鲁囚之。

故此三大夫岂不贤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汤,至圣也:伊尹,至智也。

夫至智说至圣,然且七十说而不受,身执鼎俎为包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伊尹说汤是也;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

故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候炙;鬼候腊,比干剖心;梅伯酸;夷吾束缚;而曹羁奔陈;伯里子道乞;传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解于楚;公叔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关龙逢斩;苌弘分胣;尹子罕于棘;司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陈于市;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协于魏。此十数人者,皆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

然则虽贤圣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则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赠,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党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於后矣。人主诚明於圣人之术,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

7.文言文:延理守法 的翻译

楚王紧急召见太子。

楚国的法律规定,车不能进入到茆门。天下了雨,宫廷中有积水,太子就把车子赶到了茆门。

廷理官说:“车子不能进入到茆门。到了茆门,就是犯法。”

太子说:“大王召见很急,不能等待到没有积水。”随后驱赶马车前进。

廷理官举起长枪刺击他的马,破坏了他的车驾。太子进宫对父王哭泣着说:“宫中多有积水,我驱车赶到茆门,廷理官说‘这是违法’,并举起长枪剌击我的马,败坏我套好的车驾。

父王必须诛杀他。”楚庄王说:“前面有我年老的君主在而不逾越法规,后面有你继位的太子在而不归附你,值得敬重啊!这是真是我守法的臣子啊。”

于是就给他增加爵位两级,而开了后门让太子出去。并告诫:“不要再犯错误了。”

8.戴胃守法文言文翻译

贞观元年,戴胄任大理寺少卿。

当时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经被传召,没有解除佩刀进入东上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守门校尉没有察觉,其罪应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将佩刀带进去,责罚二十斤铜。

皇上同意了。戴胄反驳说:“校尉没有察觉和无忌带刀进入,都是失误啊。

臣子对于君王,不能够以失误为借口,法律上说:‘供奉君王汤药、饮食、舟船,有所失误没有按照法令的人,都处死刑。’陛下如果考虑到长孙无忌过去的功劳,(不加治罪,)那就不是司法部门该管的事了;如果按照法律处理,罚铜并不恰当。”

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是天下人的法律啊,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就要屈法顺情从轻处理他呢”责令重新定议。德彝仍然执行原来的判决,太宗将要同意这个判决。

戴胄又说:“校尉是因为无忌的失误才获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过应当比无忌要轻。若论失误,他们的情形是一样的,可是一生一死,轻重悬殊。

我冒昧地坚持自己原来的请求。”太宗赞许他,终于免除校尉死刑。

守法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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