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与伤仲永文言文对比阅读
1.罗伦与伤仲永文言文对比阅读
原文:
罗伦,字彝正,吉安永丰人。五岁尝随母入园,果落,众竞取,伦独赐而后受。家贫樵牧,挟书诵不辍。及为诸生,志圣贤学。知府张瑄悯其贫,周之粟,谢不受。居父母丧,逾大祥,始食盐酪。伦为人刚正,严于律己。义所在,毅然必为,于富贵名利泊如也。里居倡行乡约,相率无敢犯。衣食粗恶。或遗之衣,见道殣,解以覆之。晨留客饮,妻子贷粟邻家,及午方炊,不为意。以金牛山人迹不至,筑室著书其中,四方从学者甚众。学者称一峰先生。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2.求伤仲永比较阅读恩,复习用的比较阅读,文言文,谁有
犬 人有一妇人,中年得子,视若掌珍。
凡诸百事,均不使为。及至弱冠,衣食起居,须人料理,如襁褓然。
或有老者,劝妇人曰:“当教使言语。”妇人答曰:“我在,彼何必言。”
或有邻舍,劝妇人曰:“当教使自理。 ”妇人答道:“我在,彼何须自理。”
乃妇谢世,子一无所能,日与犬匍匐于门乞食。人名之曰:犬人。
提示:文中的母亲疼爱儿子,把他看作珍宝一般,所有的事情都不让他去做,结果儿子没学到生存的本领,每天和狗一起趴在门口向人讨饭吃。 这样的母爱着实让人悲悯,这是一种温柔的虐杀啊!【原文】王冕者,诸暨人。
七八岁时,父命牧(1)牛陇上,窃(2)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3)默记。暮归,忘其牛,父怒挞(4)之。
已而复如初。母曰:“儿痴如此,曷(5)不听其所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
夜潜(6)出坐佛膝上,执策(7)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8)。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9),冕小儿,恬(10)若不知。
(《宋学士文集》) 【注释】(1)牧:放牧牲畜。(2)窃:偷偷地,暗中。
(3)辄:总是(常常)、就。(4)挞:用鞭子、棍子等打人。
(5)曷:通“何”,为什么。(6)潜:暗暗地、悄悄地步。
(7)执策:拿着书。(8)达旦:到早晨,到天亮。
(9)狞恶可怖:狰狞凶恶,令人害怕,(10):恬:神色安然,满不在乎的样子。【译文】 王冕是诸暨县人。
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 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
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
过后,他仍是这样。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从此以后就地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
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 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
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见似的。【赏析】文章告诉我们:古代的王冕之所以成为著名的画家、诗人,其根本原因在于王冕幼时读书专心致志,好学不倦,并且达到入迷的程度。
这种坚定的志向,顽强的学习精神,是他后来成功的基石。 我们从中可以受到启发,得到启迪“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青少年要珍惜青春年华,发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报效祖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3.求与《伤仲永》意义相近 的文言文
邴原泣学邴原少孤,数岁时,过书舍而泣。
师曰:“童子何泣?”原曰:“孤者易伤,贫者易感。夫书者,凡得学者,有亲也。
一则愿其不孤,二则羡其得学,中心伤感,故泣耳。”师恻然曰:“欲书可耳!”原曰:“无钱资。”
师曰:“童子苟有志,吾徒相教,不求资也。”于是遂就书。
一冬之间,诵《孝经》《论语》。一个是为了钱“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让他的天才儿子“泯然众人矣”一个是“吾徒相教,不求资也”于是一个孤儿“一冬之间,诵《孝经》《论语》”我寒假正在做《课内外文言文比较阅读》,里面就有这两篇的比较阅读。
4.文言文伤仲永的阅读理解
这篇文章主要讲: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
这件事告诉我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一分精神,一分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我们努力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著名数学家华罗庚。他小时候数学成绩并不好,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他,可他并没有灰心,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数学家。
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
我要学习华罗庚这种努力刻苦的精神,掌握知识,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才能来自勤奋学习——读《伤仲永》有感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读《伤仲永》有感
5.文言文比较阅读(15分)【甲】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小题1:(1)以宾客之礼相待 (2)曾经(3)等到……的时候小题1:更努力的人能取得更大的成绩,这是一生不能忘记的(道理)。
(2分)小题1:对比。(1分)小题1:仲永天资过人,但因其父“不使学”,最终“泯然众人矣”;司马迁幼时担心自己的记忆不如别人,于是勤奋学习,结果“及长,遍览古籍,博闻强志”。
可见,一个人能否成才,天资不是决定因素,后天的学习才是关键。(2分) 小题1:此题考查学生对文言实词的理解能力,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词义即可。
小题1:本题考查学生翻译文言文的能力。要求落实重点词语的能力,不能遗漏,同时要与上下文连贯。
小题1:本题考查文章的写作方法。解答时只要扣住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就可以了。
小题1:本题考查理解文章的能力。围绕两篇短文的主要内容来谈感悟、言之有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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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一下学期 《伤仲永》文言文阅读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
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
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
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
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
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
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
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
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
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
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
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
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