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懵懂浅陋。
低下头承认自己的罪行
比喻不从长远考虑,稍有矛盾,立刻翻脸
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
六亲:父、母、兄、弟、妻、子。不认所有亲属。形容不通人情世故;也指对谁都不讲情面;不徇私情。
佛家语。形容非常糊涂。
同“认贼作父”。
佛教语。谓认凡庸为珍贵。
谓颠三倒四,糊里糊涂。
坚持某种道理或理由
佛教语。谓认虚作实。
①寻认祖先,并归还本宗。②喻指回归故土。
见“认贼作父”。
佛家语,比喻错将妄想认为真实。
把坏人当作父亲;常指卖身投靠坏人或敌人。
见“认贼为子”。
一口咬定;坚决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