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以用法

1.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2.文言文翻译 以的用法

以有3种用法,具体如下:

1.用作介词,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

2.用作连词,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

3.用作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以拼音:yǐ

释义:

1.用;拿:~少胜多。晓之~理。赠~鲜花。

2.依;按照:~次。~音序排列。

3.因:何~知之?。不~人废言。

4.表示目的:~广视听。~待时机。

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

6.跟“而”相同:城高~厚,地广~深。

7.姓。

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前。~上。三日~后。县级~上。长江~南。五千~内。二十岁~下。

扩展资料

说文解字:

文言版《说文解字》:以,用也,从反巳。贾侍中说,巳,意巳实也。象形。

白话版《说文解字》:以,使用。字形采取反写“已”的方法来造字。贾侍中说,已,表示想法已落实。是个象形字。

汉字演变:

相关组词:

1.予以[yǔ yǐ]

给以:~支持。~警告。~表扬。~批评。

2.难以[nán yǐ]

难于:~形容。~置信。心情~平静。

3.以上[yǐ shàng]

表示位置、次序或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上:半山~石级更陡。

4.以还[yǐ huán]

过去某个时期以后:隋唐~,方兴科举。

5.以来[yǐ lái]

方位词。表示从过去某时直到现在的一段时期:自古~。长期~。有生~。改革开放~。

3.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穿础扁飞壮读憋嫂铂讥"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 “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4.古文中的“以”字用法

以”是古文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虚词。“以”的本义是“用”,作动词。例如:今方来,吾欲辱之,何以也(《晏子春秋•晏子使楚》)中的“以”就作“用”解。“以”常和“为”连用,组成“以为”或“以……为……”结构,译为“认为”,“认为……是……”。例如: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认为)妙绝。(林嗣环《口技》)又如:孤常读书,自以为(认为)大有所益。(《孙权劝学》)古文中,也有单独的“以”字作“认为”解的,如“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两小儿辩日》)中的“以”便解释成“认为”。“以”的应用范围广泛,表意也较复杂,下面就结合初一语文新教材(最后两例外),谈谈它的用法。

一、作介词用。“以”作介词是其最常见的用法,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引出动作、行为的工具或凭借。可译为“用”、“凭”、“根据”等。例如:① 以刀劈狼首。(蒲松龄《狼》)例句中“以”引出“劈”的工具“刀”,“以”译为“用”。② 以我酌油知之。(欧阳修《卖油翁》)例句中“以”引出“知之”的凭借(或根据)“酌油”,可译为“凭借”。

2、引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例如:①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例句中“以”的宾语省略,可译为: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 ② 以告富者。(彭端淑《为学》)译文:把他的情况告诉了富和尚。

二、作连词用。只表顺接,不表转折。

1、表原因,作“因为”、“由于”解。例如:① 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十则》) 译: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用“文”做他的谥号。

2、表目的,作“(用)来”解。例如:① 河曲智叟亡以应。(《愚公移山》)译:河曲智叟没有话来回答。

3、表结果,作“以至”解。例如:① 以至于寸。(范晔《乐羊子妻》)译:以至达到一寸。

三、作副词用。

相当于“己”,表示事情已经完成或结束,可译成“已经”。例如:① 以啮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译:(假设)已经咬了人,就没有办法治好了。

四、作代词用。表示指代,可译作“这”、“这样”。例如:① 子贡曰:“无以为也!”(《论语•子张》)译:子贡说:“不要这样做!”

当然,“以”字的用法还有很多,限于教材篇目,不再赘述,留待读者自己理解和领悟。

之

1. 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 ①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 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2. 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①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 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 ①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 何陋之有?(《陋室铭》)② 宋何罪之有?(《公输》)③ 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3. 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5.文言以的用法

【以】

一、意义或用法:

1、表行为动作的原因。译为“因为”“由于”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②扶苏以数谏故③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2、表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译为“拿”“用” ①以刀劈狼首②祭以尉首③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

3、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 可译为“凭借”“依靠”

①何以战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

4、行为动作的对象 可译为“把”

例:屠惧,投以骨

5、行为动作发生的根据 可译为“按照”、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6、表目的,可译为“来”“用来”

例: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②家贫无从致书以观 ③河曲智叟无以应 ④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⑤属予作文以记之

7、表结果 可译为“以致” “以至于”

①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②以伤先帝之明

8、动词,“以为,认为”。

①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②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③皆以美于徐公。

9、通“已”,已经。例:固以怪之矣。

10、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的限定

①受命以来,夙夜忧叹。②自董卓已来自③自康乐以来(以:表时间)

③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以:方位)

④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以:表范围)

9、表连接 可译为“而”,或不译

①手自笔录,计日以还②卷石底以出。

10、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①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②以是人多以书假余

11、复音虚词“以为”

(1)把。。当作或作为。

①全石以为底 ② 以君为长者 ③因以为号焉。④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⑤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⑥仁以为己任

(2)认为。

①愚以为宫中之事 ②以为妙绝。③或以为死,或以为亡。④自以为不如;

12、复音虚词“所以”

(1)“用来 ”或“用……方法来”

①此殆天所以资将军

②所以动心忍性 ③吾知所以距子矣,

(2)“……的原因”

例:①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②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6.文言文以字用法

以,有三个词性,多种意义: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 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以”后省略介词宾语。)(《为学》) /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例: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 墨池记》)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例:属予作文以记之 (《岳阳楼记》)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3. 用作副词

译为“已”,“已经”。 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7.古文‘以’的意义及用法

◎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 古同“已”,已经。

◎ 太,甚:不~急乎?

◎ 及,连及:富~其邻。

更详细的解释见

/zd/zi/ZdicE4ZdicBBZdicA5.htm

8.文言文中以的用法

在文言文中,以的全部用法:

①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

②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哉?”

③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美于徐公。”

④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十五城请易璧。”

⑤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⑥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⑦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⑧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⑨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近,则游者众;险~远,则至者少。”

⑩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入。”

⑾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⒀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贻之。”

⒁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⒃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怪之矣。”

文言文以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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