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文言文
1.公仪休嗜鱼的文言文和译文
公 仪 休 嗜 鱼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人献鱼而不受。其弟谏曰:“嗜鱼不受,何也?”曰:“夫欲嗜鱼,故不受也。受鱼而免于相,则不能自给鱼;无受而不免于相,长自给于鱼。”此明于鱼为己者也。
翻译:公仪休(人名)在鲁国当丞相的时候特别喜欢吃鱼。一个鲁国的人送鱼给他他不接受。他的弟子劝他说:“喜欢吃鱼却不收,为什么呢?”回答说:“就是由于特别喜欢吃鱼,才不收。收鱼的话就会当不成丞相,就不能自己买鱼吃;不收就不会被免去丞相,可以长久自己买鱼吃。”这就是明白是否有鱼吃决定于自己啊。
感:现在的贪官,甚至企业家,他们不在于不明白确保自给自足。而是其嗜好太高,高到其无法自给自足。为了实现其目的,不得不做其能力控制范围外的事。之所以加上企业家,是因为他们超能力贷款、出售大部分股权常导致自己失去控制的情况,和这个故事说明的道理有类似之处。
2.《公仪休嗜鱼》 文言文 的翻译
原文 1、公仪休相鲁而嗜鱼,国人献鱼而不受。
其弟谏曰:“嗜鱼不受,何也?”公仪休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受鱼而免于相,则不能自给鱼,无鱼而不免于相,长自给于鱼。”
2、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
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译文 1、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一个楚国人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
他的弟子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就会被罢免相位。
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2、公仪休是春秋时鲁国人。他很喜欢吃鱼,当了鲁国的国相后,全国各地的许多人都送鱼给他,他都一一谢绝了。
他的学生劝他说:“老师,您这样喜爱吃鱼,可别人送上门来,为什么不要呢?”公仪休听了,回答道:“正因为我喜爱吃鱼,才不能随便接受别人送来的鱼。如果我因为这点小利小贿而被罢免了国相,这样我就不能满足这个嗜好了。
如果我廉洁奉公,不接受别人的贿赂,就不会被免掉职位,也就能常常吃到鱼了。” 寓意 【说明】这则寓言故事说,公仪休爱吃鱼,可不受鱼。
公仪休不徇私受贿,这是好的,值得称赞;但他反对贪赃受贿的出发点是怕自己因受鱼而被免相,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 春秋时期鲁国的相国公仪休嗜鱼如命,无鱼不吃饭。
在其上任相国时,亲宾姻戚,甚至素不相识者都买鱼送他。公仪休崇尚名节,一概予以谢绝,送鱼的人都有所望而来,扫其兴而归。
有一学生闻其老师当了相国,特地买了几尾时鲜大鱼登门恭贺,公仪休一如既往,拒不收纳。学生深感奇怪,问道:“老师素来喜食鱼,却因何不受?”公仪休回答说:“时人投我所好,送鱼者纷至沓来,我身为相国,居于群臣之首,理应以廉为宗,故虽嗜鱼而始终不敢受人一鱼。”
学生想了想,复劝道:“我送鱼是尽师生之谊,别无所求,请老师通融一次。”公仪休连连摇头说:“入仕为官,贵在不贪,受礼纳贿,败坏吏治,污浊官场,此戒万不可开。
如今我居相位,有俸禄可买鱼吃,若因贪赃枉法而丢了官职,自己无钱买鱼,别人也不会再送鱼来,到时倒真吃不到鱼了。你是我的学生。
既是爱师,还是爱我以德为好。”学生终于被说服,便持鱼而归。
典出自《淮南子》。据《淮南子·道应训》载:“公仪休相鲁而嗜鱼。
一国献鱼,公仪子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或:夫子嗜鱼而不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也。
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这段文字的大意是:公仪休当鲁相,他很喜欢吃鱼,于是国中人都送鱼给他,但他都不接受。
他的弟子劝他:“您喜欢吃鱼,为什么又不接受人家的鱼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才不接受人家的鱼。如果因为接受人家的鱼而被免职,虽然喜欢鱼,也没法给自己弄到鱼了;而不接受人家送的鱼,就不会被免职,那么我就永远有鱼吃了。”
这则故事在《淮南子》中,是用以对道家以不为自己反而能为自己得到好处,知道满足就不会遭到困辱思想的演述。公仪休嗜鱼中包含的朴素思想,可以给当今从政者鉴。
启示 公仪休嗜鱼拒鱼的故事,千百年来之所以被人们传为美谈,就是因为他能够清醒认识个人好恶与事业兴衰成败之间的关系,始终做到管住小节,抵御诱惑,慎其所好写出了公仪休的清廉。给我们的启示:清白做人,堂正为官。
人物资料 战国初期鲁国人,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
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3.文言文 鲁博士公仪休 翻译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所以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我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自杀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如果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惩罚,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4.文言文翻译公仪休相鲁
原文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① 公仪休②相鲁③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④不受。
其弟谏曰:“夫子⑤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⑥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⑦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
虽嗜鱼,此不必能自给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⑧鱼。
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已之自为也。” 译文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
他弟子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不敢要求他们的表现;有不敢要求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
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5.文言文公仪休相鲁而嗜鱼的翻译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一个楚国人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
他的弟弟劝他说:“您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就会被罢免相位,我就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
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2、公仪休是做鲁国宰相时。
他很喜欢吃鱼,当了鲁国的国相后,全国各地的许多人都送鱼给他,他都一一谢绝了。他的弟子劝他说:“老师,您这样喜爱吃鱼,可别人送上门来,为什么不要呢?”公仪休听了,回答道:“正因为我喜爱吃鱼,才不能随便接受别人送来的鱼。
如果我因为这点小利小贿而被罢免了国相,这样我就不能满足这个嗜好了。如果我廉洁奉公,不接受别人的贿赂,就不会被免掉职位,也就能常常吃到鱼了。”
3.公仪休做鲁国宰相而且喜欢吃鱼,全鲁国的人(都)争着买鱼献给他,公仪休(都)不接受,他的弟弟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送给您的)鱼,是为什么?。(公仪休)说:“就是因为喜欢吃鱼,才不接受(人们送我的鱼)。
如果接受(别人送我的鱼),必定有不敢责求别人的表现,有不敢责求人的表现,就将违法曲断;违了法,就要(被)免去宰相(的职务);免去了宰相的职务,那(我)虽然喜欢(吃)鱼,这些人必定不能送给我鱼,(这时)我就不能自己供给鱼了。如果不接受(别人送给我的)鱼,而不被免去宰相的职务,即使不接受(别人送给我的)鱼,我(也)能经常自己供给(自己)鱼。
这(就)是明白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明白别人替自己(打算),不如自己给自己(打算)。”。
6.文言文 鲁博士公仪休 翻译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
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
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
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所以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
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
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我的父亲。
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
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
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自杀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
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
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
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
文公说:“你如果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惩罚,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
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7.文言文——公仪休嗜鱼 翻译
译文: 1、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一个楚国人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
他的弟子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就会被罢免相位。
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2、公仪休是做鲁国宰相时。他很喜欢吃鱼,当了鲁国的国相后,全国各地的许多人都送鱼给他,他都一一谢绝了。
他的学生劝他说:“老师,您这样喜爱吃鱼,可别人送上门来,为什么不要呢?”公仪休听了,回答道:“正因为我喜爱吃鱼,才不能随便接受别人送来的鱼。如果我因为这点小利小贿而被罢免了国相,这样我就不能满足这个嗜好了。
如果我廉洁奉公,不接受别人的贿赂,就不会被免掉职位,也就能常常吃到鱼了。” 启示 公仪休嗜鱼拒鱼的故事,千百年来之所以被人们传为美谈,就是因为他能够清醒认识个人好恶与事业兴衰成败之间的关系,始终做到管住小节,抵御诱惑,慎其所好写出了公仪休的清廉。
给我们的启示:清白做人,堂正为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