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以及例句

1.初中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以及例句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沈复《幼时记趣》)译: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远近。(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爱,陱后鲜有闻。(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不必译出。

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译:我唯独爱莲花的从淤泥中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译:这里没有嘈杂的音乐声侵扰耳鼓。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刘禹锡《陋室铭》)译:我认为菊花是花是的隐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礼记)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

例如:

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

马之千里者。(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

二、作代词用: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

①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之:代指齐国军队。

④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译:杀死了狼。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魏学伊《核舟记》)译:用箬篷叶做成的船篷覆盖在上面。之:代指船舱。

⑥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学伊《核舟记》)译:关上窗户。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

2.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例句

1. 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 用作助词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 用作动词

可译为“去、往、到”。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3.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例句

1. 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 用作助词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三)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爱莲说》) (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 用作动词可译为“去、往、到”。

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4.古文的‘之’的所有用法每种用法写一个例句出来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5.初3上 下册文言文“之”字的所有用法和例句(要全)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

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

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

“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

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

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

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

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

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

“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

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

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

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

文言文之的用法及例句